隆回县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隆回县公安局辅警服装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隆回财采计[2024]000167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HGZC-CG-2024-026(SY)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 11 日
原公告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
现延期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年11月19日09时30 分 (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四章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认证证书 | 20分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具备1项证书计5分,最多计20分。 注: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该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查询结果且证书状态为“有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相应计分。 |
现更改如下:更改后的商务部分评审标准
计分因素 | 分值 | 计分标准 |
认证证书 | 20分 |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具备1项证书计5分;具备2项证书计10分;具备3项证书计20分;最多计20分。 注:提供以上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该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查询结果且证书状态为“有效”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相应计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隆回县公安局
(2)地 址:隆回县桃洪镇城东新公安局大楼
(3)联系人: 刘鹏
(4)电 话: 15399753788
(5)邮 编:422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隆回县桃洪东路180号(恒福.翰锦苑小区)南大门
(3)联系人:刘女士,杨俊莲(项目负责人)
(4)电 话:0739-8699169/15211903823
(5)邮 编:42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