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旬阳县医院手术室、ICU空调净化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3.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rczb20190082
预算金额83.1万元
招标公司旬阳县医院
招标联系人胡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915-3222062
标书截止时间2019/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4/19
公告正文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旬阳县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旬阳县医院手术室、ICU空调净化系统维保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县医院手术室、ICU空调净化系统维保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RCZB20190082

三、采购人名称: 旬阳县医院

地址:旬阳县城关镇健康路27号

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0915-820197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党校路南苑国际2栋C401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5-3222062

传真:0915-3222062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备注
1 旬阳县医院手术室、ICU空调净化系统维保项目 1 831000.00 旬阳县医院手术室、ICU空调净化系统维保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工程与服务的供应商。(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均有效;(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4-08 09:00:00至2019-04-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党校路南苑国际2号C4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供应商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领取磋商文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4-19 10: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国贸酒店4楼行政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4-19 10: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国贸酒店4楼行政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222062

2、开户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安康分行南环路支行

4、账 号:2607067119200044011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04-0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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