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山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使用絮凝沉淀药剂、在线监测设备试剂采购院内议价二次公告
金额
7.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保山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使用絮凝沉淀药剂、在线监测设备试剂采购项目因到场不足三家,未达到议价要求,特发布二次公告。
根据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内控制度相关规定,近期将对本项目进行院内公开议价,请潜在供应商认真阅读本文公告内容,并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本次公告在“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ynbsyy.com/”上发布,请各申请人留意,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议价要求
1.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使用絮凝沉淀药剂、在线监测设备试剂采购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预算金额:¥76000.00元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对三个院区(西院区、东院区、感染性疾病区) 污水处理站使用的絮凝沉淀药剂、在线监测设备试剂进行采购。
4.2采购清单
序号
采购名称
预估一年
使用数量
单价控制价
总价(元)
1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25kg/袋)
24袋(600kg)
1250.00元/袋
30000.00
2
聚氯化铝(25kg/袋)
216袋(5400kg)
150.00元/袋
32400.00
3
在线监测设备COD监测试剂
8组
850.00元/组
6800.00
4
在线监测设备氨氮监测试剂
8组
850.00元/组
6800.00
合计:76000.00元
本项目报价包含所有运费、利润、管理费、税费、技术服务及售后维护服务等全部相关费用,最终按照按实际供货数量每月据实结算。

4.3标包(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响应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5.供货期限:一年
6.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7.质量要求: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纯度达到90%以上,分子量在1200万—1600万之间;聚氯化铝应符合GB15892-2009标准一等品。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需提供阳离子聚丙烯酰胺进行现场测试,经测试后污水处理站所压淤泥成型且符合采购方要求方可签订合同。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配送药剂、试剂,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二周内将药剂、试剂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在紧急情况下,议价申请人应保证三天内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承诺紧急配送数量达到采购人要求。
10.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1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2供应商在议价之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议价申请将被拒绝。
2.其他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
1.申请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获得其他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申请人按照采购人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申请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议价;
5.申请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申请人成交;
6.申请人之间商定部分申请人放弃参加议价或者放弃成交;
7.申请人与采购人之间、申请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申请人成交或者排斥其他申请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议价申请人串通行为,其议价无效:
1.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议价事宜;
3.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申请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议价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1




2




3















注: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
★2、议价小组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申请人所提供的在职人员存在重复的,相关投标(比选)均按不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处理。
申请人(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法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响应材料要求
1.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2.资格审查部分:
2.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供应商在议价之日前未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采购人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议价申请将被拒绝。
3.技术部分:
3.1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等。
3.2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
3.3供货实施方案。
3.4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材料。
3.5首轮报价表:
序号
名称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3.6《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
3.7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及申请人在职人员情况表。
★注:以上材料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按顺序排版(本项目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五、报名要求及相关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月01日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0日17时00分(3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效报名,采购人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请各供应商填写下表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bssrmyy_cgb@126.com)。
序号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联系电话:0875-2128999;如供应商未按公告内容、时限要求填写而影响报名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若报名成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议价的,需提前电话通知。
六、议价相关要求:
1.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1时间:2024年01月12日上午09:00(供应商必须提前20分钟到场签到,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1.2地点: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科教后勤楼410室)。
1.3.联系方式:保山市人民医院采购办  杨老师:0875-2128999
2.议价要求:
2.1议价时,采购人将对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供应商须派熟悉业务的人员参会,以免影响议价结果。
3.议价规则:
3.1各潜在议价申请人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3.2议价小组:院内专家组成;
3.3本次以院内公开议价方式进行,在议价申请人资质审查合格且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公告实质性响应要求),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议价申请人。
3.4院内议价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应终止院议价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七、监督
本次议价全程由审计科、财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审计科电话:0875-2149256       纪检监察室:0875-2130050  
重要备注:
1.本次议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只需提交一份电子版(PDF格式)响应文件(现场微信/U盘方式提交);
2.最终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纸质版的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
3.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单价控制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供应商相互串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交医院纪检监察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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