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油品装卸与输送设施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金额
419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bbcf-g1003
预算金额41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32611213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某部油品装卸与输送设施整修改造工程(2023-JHBBCF-G1003)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油品装卸与输送设施改造工程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装卸设施更新改造、泵站更新改造、汽车发油区设施改造、消防水罐进出管线、地上一层
2.2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
2.3招标项目估算价:419.0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货物装卸站台、收发油栈桥、装卸潜油泵鹤管、自吸式管道泵、航油过滤器更换、上装鹤管、下装鹤管及配套设施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截止日)具有已完工投资额不小于4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院内中合联宇斜对面一层报名登记。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院内中合联宇斜对面一层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本项目的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院内中合联宇斜对面一层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标人):某部(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院内中合联宇斜对面一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徐助理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10-66975687 电 话:1326112138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油品装卸与输送设施改造工程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装卸设施更新改造、泵站更新改造、汽车发油区设施改造、消防水罐进出管线、地上一层
2.2建设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
2.3招标项目估算价:419.00(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货物装卸站台、收发油栈桥、装卸潜油泵鹤管、自吸式管道泵、航油过滤器更换、上装鹤管、下装鹤管及配套设施等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其他: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截止日)具有已完工投资额不小于4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职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院内中合联宇斜对面一层报名登记。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院内中合联宇斜对面一层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本项目的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被授权人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院内中合联宇斜对面一层 。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标人):某部(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人民政府院内中合联宇斜对面一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徐助理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010-66975687 电 话:1326112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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