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镇三太村凤尾仑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金额
170.02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24]ycxm[cs]2024007
预算金额170.02万元
招标联系人池玉杰0591-225880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金沙镇三太村凤尾仑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07月17日 11: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沙镇三太村凤尾仑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闽清县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7日 11:23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辉、高雅莲、陈苗琳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053161
采购单位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闽清县金沙镇三太村三太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池玉杰、0591- 2258800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305316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4]YCXM[CS]2024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沙镇三太村凤尾仑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8 其他要求 “合同支付方式(前款★合同支付方式为系统固定模板,本项目合同支付方式以此处为准):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2、工程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10日内,采购人根据审核价及成交下浮率支付至100%。”更正为“合同支付方式(前款★合同支付方式为系统固定模板,本项目合同支付方式以此处为准): 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单价的计算方式:《预算审核书》的单价×[1-(8%+成交下浮率)]。工程验收合格,并经财政结算审核后10日内,采购人支付至100%。”

“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采用分包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2、本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本项目采用下浮率结算,无须提供“分项报价”。因系统原因,供应商应将拟填报的下浮率折算为具体金额进行填报,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下浮率合同。如,拟填报的下浮率为2%,则“报价一览表”应填报金额1666208.19【计算公式:最高限价1700212.44×(1-2%=1666208.19】(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更正为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采用分包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2、本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本项目附件《预算审核书》的工程造价为财政审定金额,本项目采购包1最高限价1700212.44=财政审定金额×(1-8%)。本项目采购包1采用统一下浮率(即单价与总价同一下浮率)结算,供应商无须提供“分项报价”。因系统原因,供应商应将拟填报的下浮率(单价与总价同一下浮率)折算为具体金额进行填报,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下浮率合同。如,拟填报的下浮率为2%,则“报价一览表”应填报金额1666208.19【计算公式:最高限价1700212.44×(1-2%=1666208.19】(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清县金沙镇三太村三太45号

联系方式:池玉杰、0591- 22588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 0591-83053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辉、高雅莲、陈苗琳

电话: 0591-83053161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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