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镇三太村凤尾仑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年07月17日 11: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沙镇三太村凤尾仑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闽清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11: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1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辉、高雅莲、陈苗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053161 | ||
采购单位 | 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闽清县金沙镇三太村三太4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池玉杰、0591- 225880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8305316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4]YCXM[CS]2024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金沙镇三太村凤尾仑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①“三、商务条件”8 其他要求 “合同支付方式(前款★合同支付方式为系统固定模板,本项目合同支付方式以此处为准):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2、工程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10日内,采购人根据审核价及成交下浮率支付至100%。”更正为“合同支付方式(前款★合同支付方式为系统固定模板,本项目合同支付方式以此处为准): 1、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支付进度款; 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单价的计算方式:《预算审核书》的单价×[1-(8%+成交下浮率)]。工程验收合格,并经财政结算审核后10日内,采购人支付至100%。”
②“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采用分包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2、本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本项目采用下浮率结算,无须提供“分项报价”。因系统原因,供应商应将拟填报的下浮率折算为具体金额进行填报,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下浮率合同。如,拟填报的下浮率为2%,则“报价一览表”应填报金额1666208.19【计算公式:最高限价1700212.44×(1-2%)=1666208.19】(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更正为“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采用分包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2、本磋商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3、本项目附件《预算审核书》的工程造价为财政审定金额,本项目采购包1最高限价1700212.44元=财政审定金额×(1-8%)。本项目采购包1采用统一下浮率(即单价与总价同一下浮率)结算,供应商无须提供“分项报价”。因系统原因,供应商应将拟填报的下浮率(单价与总价同一下浮率)折算为具体金额进行填报,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下浮率合同。如,拟填报的下浮率为2%,则“报价一览表”应填报金额1666208.19【计算公式:最高限价1700212.44×(1-2%)=1666208.19】(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闽清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清县金沙镇三太村三太45号
联系方式:池玉杰、0591- 22588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26层
联系方式: 0591-83053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辉、高雅莲、陈苗琳
电话: 0591-83053161
福建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