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7-2460scczan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010-53041889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厉珅010-839235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京铁列车服务有限公司餐盒、覆膜等包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460SCCZAN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京铁列车服务有限公司餐盒、覆膜等包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北京京铁列车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京铁列车服务有限公司因生产盒餐、熟食等需要,需采购餐盒、覆膜、餐盒扣盖、铝箔袋、彩袋共21个品种,各品种规格不等、用量不等且不固定,实际采购量按照用量(餐食等产品销售量)波动变化,各单品用量以实际生产需要为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北京京铁列车服务有限公司因生产盒餐、熟食等需要,需采购餐盒、覆膜、餐盒扣盖、铝箔袋、彩袋共21个品种,各品种规格不等、用量不等且不固定,实际采购量按照用量(餐食等产品销售量)波动变化,各单品用量以实际生产需要为准。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类别 两年预估量 单位 备注
1 冷链五格餐盒(棕色) 7000000 个 (1)需求数量为两年的预估量,按实际使用量据实计算。
(2)本次投标报价按照两年供货量报价。

2 冷链五格餐盒(橙色) 2400000 个 
3 米饭单格盒 2566800 个 
4 冷链单格盒 139300 个 
5 冷链高端餐五格盒 14400 个 
6 冷链四格餐盒 400000 个 
7 早餐盒两件套 105040 套 
8 冷链盖浇饭三件套 25600 套 
9 三层盒盖 单格 20000 套 
  双格 20000 套 
  三格 20000 套 
10 自热米饭盒盖套装(有孔、无孔) 30000 套 
11 冷链餐食盖膜 103200 Kg 
12 常温餐食盖膜 200 Kg 
13 铝箔袋(三面封)330mm×270mm 10600 个 
14 铝箔袋(三面封)260mm×180mm 11000 个 
15 铝箔袋(三面封)220mm×165mm 103200 个 
16 铝箔袋(三面封)200mm×150mm 706000 个 
17 外包装彩袋(三面封) 227400 个 
18 冷链餐食白膜 780 Kg 
19 常温餐食白膜 200 Kg 
20 常温餐盒 2000 个 
21 冷链圆碗 58000 个 

(1)因餐盒及覆膜均为定制产品(印制招标人品牌、企业信息等),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设计、打样、评审,在此期间产生相关费用由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承担;
(2)以上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订货数量为准;
(3)合同期内总采购额(不含税)不超过中标金额,单品采购数量及金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不同品类采购数量可以相互调剂。;
(4)达到两年服务期限或合同期内总采购额(不含税)达到中标金额(不含税),满足之一条件合同即终止。
2.3 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日起两年(2年)。
2.4 交货地点
招标人生产基地(北京市大兴区芦花路北京动车段院内配餐基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存续的盒、膜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二年,则根据成立期限提供),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3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仅提供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2023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按年度缴纳);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第三方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4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提供承诺书)。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
3.6 特殊需求:
A. 如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及明细页(复印件);
B.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单位的营业执照、全部生产厂商的经营授权书、全部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全部生产厂商的生产许可证及明细页(复印件);
C.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所有产品样品图案、产品标签信息,近2个月内某次销售出货的出厂批检报告(复印件); 
D. 提供资质承诺书,详见附件,承诺书要求的各项资质内容须在供货时保证齐全、真实、合法、有效(提供承诺书)。
3.7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食品安全或食品质量行政处罚承诺函(提供承诺书),同时还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行政处罚查询截图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报告,查询时间范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刊登之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之间。查询结果须无食品安全或食品质量行政处罚,且没有食品安全或食品质量违法信息;
3.8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3.9 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的承诺书;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② 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③ 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0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发票明细或类别与正式供货产品品名一致(提供承诺书)。
3.11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承诺供货渠道发生改变时应及时提供更新后的证照(提供承诺书)。
3.12 投标人须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投标时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本项目的报名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国铁平台操作过程如遇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报名截图查询方式:公告搜索对应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查看后确认参与,点击获取文件【我要报名】,完成后截图。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5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上午),下午13:0017:00(下午)(北京时间,下同),在请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络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500.00元人民币/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6 10-86391277。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采购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 09:30,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A座19层1908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北京京铁列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大兴区芦花路北京动车段院内配餐基地综合楼1层-4层

邮   编: /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 010-53041889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商务区平安幸福中心B座

邮   编: /

联 系 人:厉珅、李晓阳

电   话: 010-8392 3517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9.其他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招标人的授权招标代理机构,仅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招标代理机构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事宜均须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人员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024年8月9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