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枝江市“城市客厅”示范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0万元
招标公司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王浩楠185278258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太行182713272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31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枝江市“城市客厅”示范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3]59号批号获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枝江市“城市客厅”示范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建设规模:枝江市“城市客厅”示范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含枝江市沿江大道(谦泰吉路至江汉大道段)及部分沿线支路延伸200m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工程、园林绿化、构筑物及建筑外立面改造(含广告店招)、重要节点更新、智慧城市建设等。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对所有工程范围进行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4、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5、本项目总工期要求:2个月(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工期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任务书开工时间为准)。
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园林绿化部分: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合格等级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各方)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均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6、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7、施工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上传有效的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和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各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互相兼任,但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应定岗定员(即上述每个岗位都应写明具体人员姓名),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说明: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无法提供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第(1)条要求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可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人员承诺书》。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枝江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人员承诺书》)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近1个月(2023年3月或2023年5月均可)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公司缴纳均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肆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若设计单位为2家组成的联合体形式投标,任选其中之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6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二室组织网上开标。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迎宾大道97号
联系人:王浩楠
联系电话:185278258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2-911室
联系人:杨太行
联系电话:18271327271
枝江市“城市客厅”示范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枝发改审批[2023]59号批号获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荣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枝江市“城市客厅”示范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建设规模:枝江市“城市客厅”示范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包含枝江市沿江大道(谦泰吉路至江汉大道段)及部分沿线支路延伸200m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工程、园林绿化、构筑物及建筑外立面改造(含广告店招)、重要节点更新、智慧城市建设等。
3、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工程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相关验收、移交、备案、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全面负责。其中:
(1)设计部分: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对所有工程范围进行设计,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采购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提供采购、安装和管理服务等;
(3)施工部分: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建设内容,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4、本招标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
5、本项目总工期要求:2个月(包含设计工期,具体工期以建设单位下达的工程任务书开工时间为准)。
6、项目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达到相关国家规定设计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机构对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的审查。
(2)设备、材料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
(3)施工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园林绿化部分: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合格等级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2.2施工资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各方)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均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2)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6、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7、施工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上传有效的项目经理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出承诺;
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和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各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互相兼任,但在投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应定岗定员(即上述每个岗位都应写明具体人员姓名),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说明:在投标阶段,投标人无法提供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第(1)条要求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可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人员承诺书》。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3)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枝江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人员承诺书》)
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上传近1个月(2023年3月或2023年5月均可)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分公司缴纳均有效;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的,须上传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肆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若设计单位为2家组成的联合体形式投标,任选其中之一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书(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6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31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开标会
1、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枝江市仙女大道190号,枝江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二室组织网上开标。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枝江市马家店街办迎宾大道97号
联系人:王浩楠
联系电话:185278258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荣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2-911室
联系人:杨太行
联系电话:18271327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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