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白城机场2023年度UPS、EPS电池组更换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a-bs05-dl-20230923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10-8949614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1
公告正文

白城机场 2023 年度UPS、EPS电池组更换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DFA-BS05-DL-2023092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白城机场 2023年度UPS、EPS电池组更换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白城机场2023年度UPS、EPS电池组更换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白城机场 2023年度UPS、EPS 电池组更换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本次
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过1个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
件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3供应商需提供拟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供应商如为制造
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提供授权文件或制造商声明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需提供拟升级软件的厂商针对本项目的软件售后服务授权;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
提供制造商声明(提供授权文件或制造商声明加盖制造商公章);
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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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量问题,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 N
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具有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6日09 时00分到2023年06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将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 进行比选文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1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白城机场 2023 年度UPS、EPS电池组更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吉林省民航机场
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采购人自筹
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
采购。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地点:白城机场。
2.2项目概况:白城机场 2023年度UPS、EPS电池组更换
2.3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入场更换
2.4服务质量:合格。
2.5项目预算:40万元。
2.6最高参选限价:40万元,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采购清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已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信息(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且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具有过1个类似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
件或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3 供应商需提供拟供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供应商如为制造
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提供授权文件或制造商声明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需提供拟升级软件的厂商针对本项目的软件售后服务授权;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
提供制造商声明(提供授权文件或制造商声明加盖制造商公章):
3.5 信誉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
量问题,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
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具有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
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参选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北京市
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或将
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dfzx05@163.com 进行比选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 Xx 项
目-xx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
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加盖供应
商公章)。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比选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1日9时00分,地
点为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供应商可以将参选文件邮寄至代
理机构处,供应商自行承担文件邮寄风险并保证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0431-7778522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机场东路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联系人:张工、吴工 电话:010-89496149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532907032510706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从个人账户汇款无效);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
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日的监督部门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431-777852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汇海南路1号国翼中心11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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