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备采购)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10KV油浸式变压器成套设备采购计划任务
金额
24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以便选择有资质、有经验、有实力、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确保该项目能按期、优质地完成。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单位
名称: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七一路88号中旺锦安城
联系人:郑顺如 联系电话:18072153531
二、项目名称: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
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施工现场。
四、招标范围和内容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110kV变压器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以及随机辅件和相关调试服务。
3、交货地点:乐清市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场地内(乐清市大荆镇蒲湾村,蒲湾村垃圾填埋场东侧)。
4、交货期:
全部货物具备交货条件,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且不迟于2024年7月25日。
设备提资:首次提资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全部提资合同签订后30天内全部完成。
五、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含13%增值税),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240 万元;凡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买方或监管机构的通报批评;
3、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供货业绩;
4、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买方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5、有能力提供招标范围内的货物及服务的电力变压器制造商,投标人具备110kV(50MVA)及以上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制造许可资质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
6.提供近 3 年承担过 2 个(含)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要求:具备2个(含)以上国内单台容量50MVA及以上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招标所描述相应的供货能力。
七、资格审查方式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投标人的数量多于等于 3 名时,取全部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不足 3 名时或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 3 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八、其他事项
无。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2024年 0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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