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邻水交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水泥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邻水交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水泥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我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公司混凝土搅拌站的水泥材料进行采购。为保障国家利益及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保证服务质量,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水泥材料供应的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和项目情况
(一)采购人:邻水交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邻水交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水泥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址:城南镇五岔村(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三)材料用途:混凝土及水泥稳定层材料生产
(四)采购数量及规格:以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
(五)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规格和国家现行水泥材料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采购方式:按月采购
二、供应商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至少须包含(不仅限于)水泥材料生产或销售等内容。
(三)水泥材料生产许可或水泥厂家经销授权证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三、采购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从2024年5月10日网上发出公告之日起,持以下证件、证书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人(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附联系电话、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水泥材料生产许可或水泥厂家经销授权证书复印件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
潜在供应商持报名资料,在邻水交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产业发展部(广安市邻水县城南镇紫邻大道22号)现场报名。
2.网络渠道报名:
潜在供应商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箱(626909132@qq.com)进行报名。
3.各潜在供应商在知晓本公告自日起,长期有限,可随时联系公司工作人员咨询报名
(二)材料供应保证金:
1.报名单位在提交报名资料并通过采购人的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须缴纳水泥材料供应保证金(供应保证金含采购及履约保证金、质保金),水泥材料供应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报名单位须通过公司银行账户上的账号以公对公转账的形式缴纳,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审查时验证。转账时须备注:邻水交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水泥材料采购项目供应保证金。
2.水泥材料供应保证金自首次中选之日起1年内不予退还(一直未中选的供应商,可随时申请退还水泥材料供应保证金,并退出采购资格),中选单位缴纳的供应保证金1年后可向采购人申请退还,采购人接到报名单位申请并完成内部审签后,予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报名单位。
3.采购人不承担报名单位关于水泥材料供应保证金有关的任何利息或其它类似的费用。
账户信息:单位名称:邻水交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邻水古邻大道支行
账 号:51050174870209188888
(三)确定供应商方式:
1.报名单位在缴纳水泥材料供应保证金后,自动进入采购人水泥材料供应名单,水泥材料供应名单的供应商才能参与采购人每月组织的水泥材料采购活动。
2.水泥材料采购活动按月进行,每月25日由采购人组织水泥材料供应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水泥材料采购活动(如遇周末及节假日,采购活动顺延)。
3.每次采购人提出水泥材料供应需求时,由水泥材料供应名单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表,每次报价采用单价控制,以不高于采购人制定的控制价的最低价为当次水泥材料供应商。
4.在报价过程中,报价单位要结合自身能力和市场行情等综合衡量进行密封报价,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给出的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在报价过程中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报价相同,且为低于控制价的最低价,报价最低相同者在不高于第一次报价的前提下,进行第二轮现场报价,直至出现不高于控制价的最低报价为止。
5.报名单位申请退还水泥材料供应保证金之日起自动退出水泥材料供应名单(如需重新进入采购人水泥材料供应名单须重新报名和缴纳水泥材料供应保证金)。
四、供应合同
采购人根据每次水泥材料供应名单各报价人报价情况,确定当次水泥材料供应商,并签订水泥材料临时供应合同,合同供应周期为一个月(合同到期后中选单位可继续参与水泥材料采购活动),付款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报价原则
1.每次采购活动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每次报价由采购人工作人员、监督部门签到并形成《签到册》。
2.每次报价采取不见面的方式进行报价,每次报价前各报名单位将盖有鲜章的报价表密封递交给采购人,再统一由采购人电话告知报价人控制价后与报价人确认当次报价,最终由采购人进行填写报价并通过微信方式发送给报价人进行确认。
3.本项目每次报价采取控制价范围内单独报价方式,报价完成后在采购人工作人员、监督部门人员的参与下,宣读各报价人的报价,每次选取报价最低的为中选人。
4.宣布采购结果。工作人员根据每次报价记录结果,确定并宣布1名中选人,发放当次水泥材料中选通知书,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水泥材料临时供应合同。
六、其他
1.每次报价过程中,各报价人不得有私下串价行为,如果发现有串价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其报价资格并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水泥材料供应保证金。
2.报价单位每次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进行报价(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超过截止时间进行的报价,将被视为主动放弃本次报价,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报价单位须积极参与每次采购人组织的水泥材料报价活动,连续三次无故拒绝报价,采购采购人有权终止其报价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材料供应保证金。
4.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中选人缴纳的采购保证金,取消其中选人资格,并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重新确定中选人。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水泥厂家出具的调价函原件,中选人须在3个日内将调价函提交给采购人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合同期内根据水泥厂家调价函,水泥材料单价进行同步调整,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因中选人原因未及时告知采购人,由中选人承担全部责任。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及采购人经营、采购方式的改变等情形,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立即进行材料费用结算并完善相关手续,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采购人业务调整、资金调度和其他单位对采购人的资金支付不到位等情况,中选人须配合采购人调整水泥材料的付款方式。
8.合同期内,因中选人提供不合格的水泥材料,采购人除没收中选方水泥采购资格和供应保证金外,还将追究中选方的法律责任
8.本项目币种均为人民币。
9.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10.本采购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邻水交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所有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邻水交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 邻水县城南镇紫邻大道22号
联系人: 唐先生
电 话: 183 9859 8666 0826-8332972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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