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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余姚市委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精神,现将我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2022年,全市纳入统计范围的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共162户,资产总额2537.29亿元,同比增长12.18%;净资产901.4亿元,同比增长12.23%。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51.02亿元,同比增长92.72%;负债总额32.97亿元,同比增长15.68%;净资产总额318.05亿元,同比增长107.01%。资产总额和净资产总额增长幅度大主要是由于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公共基础设施清查入账增加150.71亿元。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情况

全市共有16个矿种,32处矿产地,许可有效期内的采矿权10宗;海域总面积19642公顷(按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含余慈争议区),大陆岸线长23千米;林地总面积85.28万亩,森林总面积96.27万亩;湿地总面积32.27万亩,经省政府公布的重要湿地4处、省级湿地公园1个;自然保护地4个,总面积为14.16万亩。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及成效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余姚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国资国企三年行动经营业务目标清单》,组织召开全市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三年行动培训会进行具体解读和动员部署。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完成国企改革创新专班筹建,统筹推动企业依托自身优势做大主营业务、推进新兴业务。推进国有企业优化重组,拟定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方案,启动11家企业的出资人变更和相关资产划拨工作,新成立13家市属全资及控股企业。加强国有资产清理盘活,统筹推进全市国企整体重组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后改性、注入工作以及明珠公寓二期等权证补办工作。推进国有资本投运管理,创建国企发展新平台,成功收购镇海石化、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等上市公司部分股份,并通过资产注入增强镇海股份实力,进一步提升国资实控能力;制订出台《余姚舜欣产业发展(母基金)管理办法》,加快筹建舜欣母基金。

2.国有企业监管有效提升。严控国企债务风险,实施国企重大融资前置审批、国企债务风险预警、国企月末存贷比“红黄绿三色”管理等举措。推进全市国资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开发“乐采云”政企区平台,进一步规范全市市属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采购行为,切实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联合市审计局出台《在市属国有企业中开展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工作的意见》,印发《余姚市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共性问题清单》,并将内部审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国企资金管理,出台《余姚市属国有企业资金管理办法》,实现市属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全覆盖。着力加强国资国企日常监管,修订完善《余姚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考评暂行办法》、《余姚市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等文件,国有企业绩效考评改革取得较大进展。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修订《余姚市罚没财务管理办法》,规范罚没资产的移交保管处置、罚没收入的上缴。制订《余姚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房产土地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房产土地的配置、使用、处置进行进一步明确。出台《关于全市国有(无权证)不动产权属登记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巩固国有资产清理整改成效,加强不动产内部管理。改进资产云资产管理系统,将国有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过程纳入系统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的有效结合,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再升级。

2.全面清查资产底数,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在2020年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清查、房屋土地资产重点清查的基础上,2022年根据《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政府资产专项监督的实施方案》,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政府资产专项监督工作。此次共清查了全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共78个部门的201家单位的房屋建筑物、土地、山林、湖泊和海涂。在部门自查基础上,领导小组对14个重点核查部门进行实地走访及政府资产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核查,听取和查阅核查部门政府资产自查具体情况,对问题资产进行实地踏勘。此次清查共发现问题360处,目前已整改287处,整改率为79.7%。开展公路资产等重点资产专项清查,清查公路资产1964.54公里。

3.推行资产科学管理,提高资产全周期监管。严格执行资产专项管理、分类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压实管理责任。积极创新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透明度,稳步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一是把好资产“入口关”。建立以存量制约增量的资产预算审核机制,构建从严控制、科学合理、标准统一的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体系,不断提高资产配置效率。二是把好资产“使用关”。规范土地房产等资产出租管理,严格按规定公开出租并及时上缴租金收入。建立资产共建共享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三是把好资产“出口关”。加大统筹力度,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分类处置。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持续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成果在宁波大市内第一个通过省级审查,并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完善规划体系,深化推进余姚市中心城区分区规划研究编制,首次开展总体城市设计,打造“余山姚水,阳明心城”;围绕特色区域开展规划研究,开展龙泉山片区规划研究,编制完成老西门区块实施性城市设计。扎实做好矿产资源规划,开展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形成矿业绿色发展新局面。

2.夯实管理基础,摸清资产家底。做好2021年度国家下发、地理国情、省级监测、跟踪图斑和耕保、林草、执法等条线图斑的变更调查工作。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矿山企业全年全市实现零越界开采,对未按要求完成矿山建设或完成后质量下降的矿山企业进行限期整改,2022年全市应建绿色矿山5个,建成5个,绿色矿山建成率100%。推进海洋资源的保护治理,严格管控围填海,积极开展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及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工作,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森林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全面推进林长制,广泛开展国土绿化美化彩化工作,完成新增国土绿化面积4028亩。切实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大力推进森林生态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新一轮“一村万树”五年行动,成功创建省“一村万树”示范村3个、省级生态文化基地1个、省级森林氧吧1个。

3.多措并举,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消化“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5314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204亩,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659亩。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现“标准地”出让25宗925亩,“土地超市”上线交易48宗349亩、交易金额5.2亿元,既有工业用地上改(扩)建增加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加大对产业集群、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精准配置工业用地,做强产业平台。从源头上管控工业用地二级市场,加强产业准入管理,分类管控工业用地转让。加大土地储备统筹,统一出让管理,改革土地出让收入征缴分配体制,推动土地储备出让实现“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按照“控新增、争效益”的原则做好储备土地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加大储备地块盘活力度,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意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保障陶家路泵站、海塘安澜工程和中心调蓄光伏等项目用海,服务有效投资。

4.坚持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改革。严格保护耕地,推进“田长制”和耕地智保应用场景,大力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和“耕地流出”整改,完善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实施办法并发放到位。实施土地整治,高质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扎实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有序推进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做好围填海历史遗留区域生态修复工作。加快“不动产智治”改革工作,深入攻坚“多规合一”改革,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首次借助三维实景技术,实现了林区林权指界工作。

三、推进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矛盾与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国有资产质量有待提高。资产总体规模虽然很大,但实际能产生效益的经营性资产占比不大。

2.国企债务资金压力依然较大。一是由于市属企业市场化转型时间较短,新拓展的业务尚未产生收益;二是目前金融机构政策收紧,各平台公司融资受限,资金压力依然较大。

3.企业人员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目前实施的国企人员编制行政化管理制度,与经营性公司和经营性业务发展不匹配。人员结构性矛盾突出,全市国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比只有16%,中高级职称占比只有5.4%,40岁以上年龄占比达61%,人员结构老化,专业人才大量缺乏,尤其缺少资本运作专业人才。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资产信息准确性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于房屋、土地等资产信息登记不够准确,对未确权的房屋土地资产,未在资产信息系统中登记或登记不完整;有些单位账务处理不够及时,对新购置或已处置的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2.资产权属管理有待加强。由于遗留问题、年限久远资料缺失等问题,部分资产存在权属不明的情况。部分房屋土地由于资料缺失,无法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办理不动产证。部分房屋土地产权单位与入账单位及使用单位不一致,存在使用权和产权分离现象。

3.资产使用效率有待提高。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意识不够强,仍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日常配置使用缺乏统筹安排,导致部分资产使用效率不高。同时由于固定资产信息共享的局限性,通过资产共享调剂机制,盘活利用率不高。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方面

1.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基础有待夯实。国有自然资源数据质量有待提高,计量和统计标准有待规范。对国有自然资源的统计目前侧重于实物量统计,而对资产价值的统计和评估尚无法准确估算。自然资源长期实行分类管理,机构改革后相关法律法规之间不统一、不衔接的情况依然存在,国有自然资源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的系统性、精准性和集成性需进一步提升。

2.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需协调推进。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部分区域产业布局和资源开发利用没有做到与生态环保一同谋划、整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还有距离,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在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中,存在受制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红线、大运河保护等问题。

3.国土空间资源配置有待提质增效。土地资源功能错配、空间错配、结构错配等问题依然突出,全市还存在低效利用土地资源等情况。土地腾退后,“二次开发”项目的部分地块区域位于集镇或村居周边,较为零散,且土地面积大小不一,形成不了集聚效应,对项目管控不严,很容易变成“低、小、散”地区。随着规划调整,有的腾退土地的“二次开发”项目受一定影响。

四、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思路与改进措施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资产。优化国资布局结构,通过整合及资产注入,进一步做大我市第二个国资出资平台。梳理盘活有效资产,将矿山、海涂、经营性林场等政府经营性资产逐步注入国有企业,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的集中度。

2.加大资本运作力度,助力地方经济发展。运作好产业母基金,通过“母子基金招商”模式引入一批实力雄厚、发展潜力大的优质企业。加强国企信用等级建设,争取2023年再评出1家2A+企业。积极构建新产业板块,着手谋划参与投资光伏发电项目。

3.坚守底线推进转型,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切实发挥“三色管理”等预警机制作用,提前做好风险防范。统筹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化解隐性债务,减轻各个公司的偿债压力。增强企业的自主经营能力,通过做大营收、增加现金流,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系统性风险这条底线。

4.健全工作机制体制,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全面落实《余姚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制度和薪酬考核机制。建设推广国有企业数字化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通过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规范国企系统中层交流、开展国企职工业务培训等举措,进一步优化我市直属国有企业干部队伍结构,提升人员素质。加强国资国企党建工作,将清廉国企建设作为工作载体,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廉政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完善基础信息,夯实管理基础。加强基础信息管理,提高资产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强化新购资产的管理,对新购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2.强化产权意识,理顺产权关系。全面梳理未确权房屋土地,认真查找完善相关资料,加快不动产相关权证办理。对资料不齐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办理《余姚市国有不动产权属管理证书》,作为内部权属管理证明及入账依据。同时对使用权和产权或权属证明不一致的资产,通过调拨、变更权证等理顺关系。

3.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使用效率。优化资产配置,根据单位履行职能需要、存量资产状况、资产配置标准等进行综合分析,科学制定资产采购预算。强化资产配置管理,严格新购配置资产,加强闲置资产调配和盘活利用。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资产数据资料共享共用,对闲置资产进行单位间调剂使用,最大限度实现按存量定增量原则配置资产。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方面

1.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体系。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创新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机制、自然资源区域准入制度及自然资源资产转化机制,建立、更新资产价值体系,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2.规范标准厘清底数,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台账,统一资源分配、空间数据和测绘规范,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及时跟踪掌握自然资源变化情况,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工作筑牢基础。加快推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实现由数量到价值的转换,并加快自然资源管理数字化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自然资源管理深度融合。

3.规划引领强化管控,有效促进资源开发利用。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布局和结构,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推进“多规合一”,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开发利用强度、发展目标需求等因素,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统筹协调产业发展结构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引导土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严格执行现行土地管理政策,严守耕地红线,严厉查处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切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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