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至县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一期) | |
建设单位:东至县城市管理局 | |
招标单位:东至县城市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年9月4日 |
联系人:郑桂林 | 联系电话:18656606365 |
项目概况:新建110kV兰溪变10kV开关室至J83(新建环网柜)、110kV兰溪变10kV开关室单回引出至盛和凯里小区配电房、110kV兰溪变10kV开关室单回引出至康养中心3条供电线路与449个充电桩(223个快充桩,226个慢充桩)及配套设施。 | |
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工程施工、交(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和服务。 | |
拟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方)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三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类似职务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拟采用的评标要素:投标人设计建议书、施工管理方案、业绩、投标报价等,具体情况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
预估投资额:约6500万元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
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 | |
其他: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