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总中心)因审计工作需要,拟以框架协议形式采购1家会计师事务所,现公开征集供应商报名。
一、基本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按照国家、人民银行总行和总中心相关制度要求和文件精神,开展领导干部履职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管理审计及其他所需方面的专项审计或检查工作。
2.交付成果:一是供应商在采购人的组织下,完成项目并按照要求提交工作底稿等交付物;二是受采购人委托,由供应商独立完成项目并出具正式鉴证报告。
3.审计对象:总中心本级及各直属企业。
4.服务时间:根据具体项目安排的时间积极响应提供服务。
5.服务地点:总中心各地工作区,包括但不限于北京、上海、无锡、深圳,实际地点以具体项目安排为准。
二、合格服务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标ê项为必须满足要求)
1.ê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ê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近2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3.ê近3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含较大金额(200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给予两次以上警告的情况;
4.ê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鉴证工作任务,具备较丰富的类似项目经验,有能力执行本项目,专业人员配备充足,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参与过类似项目,并担任主要角色;
5.ê能够保守总中心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6.ê可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7.ê供应商应承诺其投标人及其股东、高管与总中心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
8.ê未被列入总中心供应商禁入名单。
三、需提供的材料(标ê项为必须提供)
1.ê公司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ê有效执业资质证件;
3.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
4.ê公司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织机构介绍、综合能力、财务能力、服务能力等内容介绍);
5.ê服务团队介绍;
6.ê成功服务案例证明(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等)。
四、资料要求
1.上述复印件的电子版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供应商通过网址:https://sics.cncc.cn选择对应项目提交资料完成报名。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
4.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16:00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晓磊 010-68401874。
五、声明
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发出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服务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