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港产业区2023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碱厂外线电缆保护管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GCYQCG20231217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临港产业区 2023 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碱厂外线电缆保护管采购(招标编号:LGCYQCG2023121706)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临港产业区 2023 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碱厂外线电缆保护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50 万,招标人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招标项目临港产业区 2023 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项目的电缆保护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 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港产业区 2023 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碱厂外线电缆保护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临港产业区 2023 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碱厂外线电缆保护管采购)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 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5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必须具 有电缆保护管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品牌产品及系列的唯一授权书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一家制造商只能委托一家代理商进行投标同时还须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 盖生产厂家公章。生产厂家授权书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 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电缆保护管累计供货业绩不少于 12000 米,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需提供签订的相关物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以合同中签订日 期、数量为准;
3.8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以下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 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 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 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投标人因不良履约行为、无经营、招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网江 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且处于未解禁状态的(以国家电网有限公 司最新公布为准,http://ecp.sgcc.com.cn/),参与本项目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3.12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委托人将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971359695@qq.com)并购买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供货业绩证明资料等资 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2107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2107 室
七、其他
2.1 项目概况:
2.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3 本招标项目名称:临港产业区 2023 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碱厂外线电缆保护管 采购
2.2 招标范围:临港产业区 2023 年度园区配电基础工程项目碱厂外线电缆保护管采购的生 产、供货、运输、卸货、调试配合、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参数
1 CPVC 管 米 13736 8φ200
2 CPVC 管 米 6868 4φ100
2.3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3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执行已正式出版发行的国家电网公司相应物资通用采购标准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 合同估算额:150 万元
2.8 推荐品牌或厂家:江苏扬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新汇烽塑胶有限公司、盐城瑞通塑 胶有限公司、盐城宗旺塑业有限公司
主要材料品牌或厂家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品牌或厂家产品。投标人 所投产品品牌或厂家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或厂家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 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或厂家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或厂家档次的产品。投标 人拟选择推荐的品牌或厂家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必须装订在 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冠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联 系 人:慕工
电 话:181365644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2107 室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14761327687
电子邮件: 9713596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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