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开招标]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河东第五棚户区1号地等11个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czy-gk-202400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傅先生0371-6087037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0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河东第五棚户区1号地等11个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现委托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河东第五棚户区1号地等11个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ZY-GK-2024008
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项目概况:本次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共计11个,均为安置房项目,总用地面积66.75万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292.13万平方米,项目立项总投资102.40亿元,销售收入约95.38亿元。
5.招标范围:根据税法及政策相关规定,对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事项提供全程鉴证咨询服务,并出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完成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配合招标人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报送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合招标人完成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的沟通协调,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协助招标人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完成土地增值税补退税事项,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事项。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7.服务期限:自接到甲方清算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出具,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协助甲方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
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及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
9.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税务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执业(需提供中注协颁发的个人会员证及中注协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份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
(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3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或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7月 2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基础信息、股东信息)。
(3)投标人与招标人以及招标人的上级公司(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或者被暂停投标资格(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处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CA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60870495)。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60870377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交叉口西南角领航中心5楼503室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0371-60870374
电子邮箱:hgfzzbdl@163.com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河东第五棚户区1号地等11个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介机构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现委托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河东第五棚户区1号地等11个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ZY-GK-2024008
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项目概况:本次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共计11个,均为安置房项目,总用地面积66.75万平方米,总规划建筑面积292.13万平方米,项目立项总投资102.40亿元,销售收入约95.38亿元。
5.招标范围:根据税法及政策相关规定,对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事项提供全程鉴证咨询服务,并出具《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完成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配合招标人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报送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合招标人完成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相关的沟通协调,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协助招标人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完成土地增值税补退税事项,以及其他相关服务事项。
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7.服务期限:自接到甲方清算资料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出具,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协助甲方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
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招标人要求及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
9.其他说明:本项目参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规定,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税务师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执业(需提供中注协颁发的个人会员证及中注协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名称等关键信息),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份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业绩。
投标人需提供:
(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
(2)发票或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下述任一项即可: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3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发票查验截图。或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各级《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7月 2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4年4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包含基础信息、股东信息)。
(3)投标人与招标人以及招标人的上级公司(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过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或者被暂停投标资格(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处理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CA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供应商入库指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http://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60870495)。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1-60870377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巡航路交叉口西南角领航中心5楼503室
联系人:傅先生
电话:0371-60870374
电子邮箱:hgfz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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