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宿出告字[2017]2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7/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宿出告字[2017]2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拓京海拍卖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8156401001
标书截止时间2017/05/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宿出告字[2017]2号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宿出告字[2017]2号

经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宿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湖北中拓京海拍卖有限公司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见附表)

序号

地块编号

位置

土地面积约㎡(亩)

规划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商服比

起始价(万元/亩)

竞买保证金(万元)

竞买准备金(万元)

1

2016-23#

地块东至万兴路、南至银河二路、西至拂晓大道、北至银河三路

108259.99(162.3900)

住宅商服

70 40

1.0<R≤2.5

≤25%

≥35%

≤5%

210

13700

10

2

2016-32#

地块东至规划支路、南至汴河西路、西至拂晓大道、北至西关大街

106570.10

(159.8552)

住宅商服

7040

1.0<R≤2.2

≤30%

≥35%

≤20%

170

11000

10

注:土地面积以实测为准,详细规划条件以规划建设部门出具的《规划(建筑)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出让地块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得成交。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424日至2017年515日到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湖北中拓京海拍卖有限公司领取查阅。

五、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2017年515日前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提交有效证件等竞买相关材料,并于2017年51517时前向指定银行账户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和竞买准备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7年51517时30分前确认该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根据竞买人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出让方式,3人或以上采用拍卖方式,拍卖时间为2017年516日上午10时。本次出让的地块若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竞卖准备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7年524日下午17时。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17年524日下午17时确认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六、拍卖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7年516日上午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17年516日上午10时00分至2017年526日上午10时00分

出让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

七、竞买保证金及竞买准备金指定银行账户

1.竞买保证金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宿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银行帐号:2510101021000059835

开户单位:宿州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建行科技广场支行

银行帐号:34001728608050485571

2.竞买准备金指定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湖北中拓京海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徐东支行

银行账户: 42001248639052503200

八、本次出让活动由湖北中拓京海拍卖有限公司依法具体组织实施。出让地块自公告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集中组织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九、其它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本次出让土地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买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本次出让土地原为耕地的,依据宿政办发[2015]36号文规定:土地受让人应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意见剥离耕作层土壤,并运输至指定地点放置;运距小于5公里的,由土地受让人承担运输费用,运距大于5公里的,超出部分由市、县(区)政府按当地平均运输成本予以补助;土地受让人未剥离耕作层的,应按2000元/亩标准交纳耕作层剥离费用。

本次出让土地根据宿政办发[2016]4号文规定: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单位需按照规划条件配套建设幼儿园与其他配套公共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区政府。

商住类地块竞得人需无偿配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具体内容参见《宿州市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宿政办秘﹝2014﹞78号)。

十、联系方式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女士 夏女士 电话: 0557-3961709

宿州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人:任先生 王女士 电话: 0557-3937538

湖北中拓京海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胡先生 电话:18156401001、18062031067

宿州市国土资源局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湖北中拓京海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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