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核发奉贤大型居住社区14单元文体综合活动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9121506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填报的奉贤大型居住社区14单元文体综合活动中心新建工程项目( 受理号:20240912150634) 《上海市<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办) 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奉贤大型居住社区14单元文体综合活动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编号:沪奉建(2024)FA310120202400742)。
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按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及《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管理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开工放样报备 。未经开工放样报备擅自开工建设的,规划资源部门将按照《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涉及的测绘服务应按照《关于全面推 进工程建设项目 “ 多测合一 ”改革的实施意见》 ,实现 “一 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 ”。建设单位应在开工放样复验或备案前,委托一家符合条件的测绘服务机构承担 “多测合一 ”工作,并在规划资源审批系统上进行确认。建设单位 申请开工放样复验或备案以及竣工规划资源验收时,提交的 测绘成果数据应符合 “ 多测合一 ”成果标准。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在线归集城建档案资料;项目竣工后,应申请竣工规划资源验收。验收时未全面完成档案归集或报送的,应在申请竣工规划资源验收时出具《竣工档案限时办理归档承诺书》,承诺在限定时限内完成档案报送工作。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满一年仍未开工的,可以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延期, 由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准予延续。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开工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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