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机器人工业装备设备采购 | ||
发布时间 | 2017年05月23日 |
哈工大机器人(合肥)国际创新研究院机器人工业装备设备采购
评标结果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哈工大机器人(合肥)国际创新研究院委托,就机器人工业装备设备采购(招标编号:GN2017-10-0758)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17年5月22日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层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01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哈渝机器人有限公司,预计中标金额17.4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市森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预计中标金额17.20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市远安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预计中标金额17.30万元;
02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苏州哈工乔德智能装备有限公司,预计中标金额13.80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苏州鼎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预计中标金额13.95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苏州捷锐机床有限公司,预计中标金额13.90万元;
公示期为2017年5月23日到2017年5月2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0551-62220112、0551-62220153(传真)。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