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十八里店村铁路北段东侧0.594亩临时占地出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5511
项目编码
2024-CY/01-0198
挂牌金额
142560
挂牌日期
2024-12-16
截止日期
2024-12-20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024-CY/01-0198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十八里店村铁路北段东侧0.594亩临时占地出租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十八里店村铁路北段东侧 | ||
土地用途: | 其他农用地 | ||
地块-1: | |||
地块名称: | 地块编号: | ||
东至: | 村界 | 南至: | 东四环南路 |
西至: | 铁路 | 北至: | 大洋路市场 |
拟出让面积(亩): (以实际测量为准) |
0.594 | 是否包含基本农田: | 否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地上物情况: | 无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 集体 | 所有权人: | 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十八里店村经济合作社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否 | 承包方式: | |
承包方: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年): | 两年 | 出让用途: | 宿舍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前次出让方式: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4-12-09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4-12-13 | 挂牌总金额(元): | 142560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处置方法: | ||
处置方法说明: |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142560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场外结算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租金价格12万元/年/亩,租金年付,提前收取租金。 2.无免租期。 3.受让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用于保证受让方按时足额缴纳临时占地费。 4.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5.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2、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3、受让方的受让资格需由出让方出具书面确认。 4、受让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0.594亩。 2.该标的项目业态及用途为:宿舍。 3.占地四至:东至村界;西至铁路;南至东四环南路;北至大洋路市场。 4.该标的规划用途为绿化,土地性质为绿地,属于在十八里店乡减量地块范围内,在十八里店乡土储范围内。 5.出让标的用于大羊坊路道路工程建设临时占地使用。 6.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补偿。 7.受让方不得在租赁物四至范围内搭建任何违法建设。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得翻建、改建、扩建现有建筑物。 8.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1)意向受让方需履行使用临时用地的申报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由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关责任; (2)意向受让方在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且在到期后,受让方须将临时用地恢复原状。 |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专业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 赵松 | 联系电话: | 15901557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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