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2-12770]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金额
1966.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2-12770
预算金额1966.25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曾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753-238676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21
公告正文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房屋建筑 | 工程总承包(EPC)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 | JG2022-12770 |
招标单位 | 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工程总承包(EPC) |
建设单位 | 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房屋建筑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2-05-31 0:00:00 | 2022-06-21 10:00:00 | |
投标登记 | 2022-05-31 0:00:00 | 2022-06-07 23:59:59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2-05-31 0:00:00 | 2022-06-21 10: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2-05-31 0:00:00 | 2022-06-21 10: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2-05-31 0:00:00 | 2022-06-03 10:00:00 |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 | 2022-06-21 9:45:00 | 2022-06-21 10:00:00 | 第15开标室(中心本部) |
一阶段开标 | 2022-06-21 10:00:00 | 2022-06-21 11:00:00 | 第15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解密 | 2022-06-21 10:00:00 | 2022-06-21 10:30:00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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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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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相对应数据! |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2-1277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5月31日 0时0分~2022年6月7日 23时59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44.04
-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3家(含3家)企业组成,主办方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21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勘察、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3.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1日 10时0分 - 2022年6月2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5开标室(中心本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月31日 0时0分 - 2022年6月2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2年6月21日 9时45分 - 2022年6月2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5开标室(中心本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曾先生
- 代理联系人:李工
- 联系方式:0753-2386766
- 代理联系方式:0753-2582598
- 招标监督机构:梅州市梅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监督电话:0753-2196999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EPC招标公告(定稿).pdfEPC招标公告(定稿).pdf
- EPC招标公告(定稿).docxEPC招标公告(定稿).docx
- 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定稿)(1).docx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定稿)(1).docx
- 荣声广场红线图_t3.rar荣声广场红线图_t3.rar
- SL202205300036-202205301652.GZZB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
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梅江发改[2020]98号文批准建
设,招标人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
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
施工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内荣声广场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改建,新建
主体在保证消防规范的情况下尽量与原有建筑物轮廓基本保持一致,主体结构形式采用钢结 |
构形式。实现商业和停车有机分隔,人车分流,统筹兼顾现有管委会大楼门前广场和荣声广 |
场的结合,建设内容包括:一层钢结构主体,消防水池、设备用房、停车系统、休闲广场、 |
现状公厕内部改造等。项目规划红线面积约 18228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 4970 平方米; |
包括方案汇报、初步设计(含项目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现场技术指导 |
等工作内容;施工工作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前期报建工作、施工、 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保 |
修等工作; |
2.2招标范围:项目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初勘、详勘、补充勘察等内容);设计工作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966.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569.54万元,设计费
为57.31万元,勘察费为17.19万元,预备费为93.63万元;
2.4承包方式:勘察、设计、施工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2.5工程地点:梅江区三角镇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2.6建设工期: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240个日
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
的,联合体最多由3家(含3家)企业组成,主办方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必须签
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
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
事务所甲级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
位,不得兼任。)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省外企业
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
《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州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
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
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
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
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21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
投标人和勘察、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未有被限制
参与投标的信息。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
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3.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
目中投标。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5.1本项目采用网上办理投标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月日时
00分至2022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投标登记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
登记,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
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
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
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
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化项目)。
6.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月日00时0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月日10时00分。
6.4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时间:2022年月日9时30分至2022年月日
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6.5开标开始时间:2022年月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
息为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8号
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753-23867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间有限公
盖章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H棠商业楼八楼
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243号单层店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3-2582598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
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
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兼总负责方)负责
本工程的施工及牵头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
要求。
(2)(勘察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成员单位数量及职责可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整修改。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梅江发改[2020]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内荣声广场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改建,新建主体在保证消防规范的情况下尽量与原有建筑物轮廓基本保持一致,主体结构形式采用钢结构形式。实现商业和停车有机分隔,人车分流,统筹兼顾现有管委会大楼门前广场和荣声广场的结合,建设内容包括:一层钢结构主体,消防水池、设备用房、停车系统、休闲广场、现状公厕内部改造等。项目规划红线面积约1822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497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项目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初勘、详勘、补充勘察等内容);设计工作包括方案汇报、初步设计(含项目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内容;施工工作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前期报建工作、施工、 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等工作;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966.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569.54万元,设计费为57.31万元,勘察费为17.19万元,预备费为93.63万元;
2.4承包方式:勘察、设计、施工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2.5工程地点:梅江区三角镇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2.6建设工期: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3家(含3家)企业组成,主办方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21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勘察、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3.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5.1本项目采用网上办理投标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31日00时00分至2022年6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投标登记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化项目)。
6.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 年5月31日00时0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6月21日10时00分 。
6.4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时间:2022年6月21日9时45分至2022年6月2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6.5开标开始时间:2022 年6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8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867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八楼
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243号单层店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3-2582598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兼总负责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牵头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勘察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 (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成员单位数量及职责可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整修改。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8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867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八楼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3-2582598
2022年05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3
第六章 勘察设计任务书5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梅江发改[2020]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
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本项目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内荣声广场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改建,新建主体在保证消防规范的情况下尽量与原有建筑物轮廓基本保持一致,主体结构形式采用钢结构形式。实现商业和停车有机分隔,人车分流,统筹兼顾现有管委会大楼门前广场和荣声广场的结合,建设内容包括:一层钢结构主体,消防水池、设备用房、停车系统、休闲广场、现状公厕内部改造等。项目规划红线面积约1822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497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项目工程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初勘、详勘、补充勘察等内容);设计工作包括方案汇报、初步设计(含项目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现场技术指导等工作内容;施工工作包括协助业主完成前期报建工作、施工、 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结算、保修等工作;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1966.2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569.54万元,设计费为57.31万元,勘察费为17.19万元,预备费为93.63万元;
2.4承包方式:勘察、设计、施工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2.5工程地点:梅江区三角镇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2.6建设工期: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由3家(含3家)企业组成,主办方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各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1)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2)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3)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自2021年12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勘察、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3.3.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5.1本项目采用网上办理投标登记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31日00时00分至2022年6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登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2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投标登记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否则不接受投标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化项目)。
6.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 年5月31日00时00分;
6.3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6月21日10时00分 。
6.4递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时间:2022年6月21日9时45分至2022年6月21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
6.5开标开始时间:2022 年6月21日1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8号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753-238676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商业楼八楼
梅州市梅县区宪梓南路联盛商城243号单层店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3-2582598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兼总负责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牵头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勘察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 (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成员单位数量及职责可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整修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8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753-2386766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市桥东环街文坡路甘棠 商业八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3-2582598 |
1.1.4 | 项目名称 |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
1.1.5 | 建设地点 | 梅江区三角镇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
1.2.1 | 资金来源 | 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 | 勘察工期:20个日历天;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240个日历天。 |
1.3.3 |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达到相关专业的质量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的,须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明确主办方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何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 √□未中标人设计成果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1.9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考察期间所发生一切费用或意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8天前提出。 形式: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1.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网上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停止网上提问。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文件。投标人可直接从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进入,下载项目的答疑纪要;也可以登录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我是投标人(供应商)”->“我的投标项目”->“答疑纪要”。 |
1.10.3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答疑纪要专区网上公开发布。 |
1.11.1 |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 | 无 |
1.11.2 |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 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进行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同意后可依法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无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并不得再次分包。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答疑纪要、澄清文件等(如有) |
2.2.2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 同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答疑纪要或澄清的时间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时视为投标人收到。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3.2.3 | 招标控制价 |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569.54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7.31万元,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19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任一对应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3.2.3.2 | 投标报价及结算要求 | 投标报价: 1、勘察报价:在0.00%~5.00 %的下浮率范围内进行报价,超出下浮率范围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报价需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设计费报价:在00.00%~5.00%的下浮率范围内进行报价,超出下浮率范围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报价需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3、建安工程费报价:在0.00%~5.00 %的下浮率范围内进行报价,超出下浮率范围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报价需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结算要求: 工程勘察费结算 勘察费按现场实际发生的勘察工作量,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计算标准下浮10%×(1-中标下浮率)结算; 二、设计费结算价 1、工程设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计算,设计费以梅江区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本项目建安工程结算审核定案价为计费额计算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下浮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1-中标下浮率)结算。 2、设计费结算价包含: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设计变更、派代表现场指导施工与配合服务等设计服务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建安工程费及价款调整 建安工程费结算价=∑(经梅州市梅江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1-中标下浮率),进行按实结算。 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定条件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依据承包人实际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法律法规变化: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 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6.2条的规定和条文说明调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同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00%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量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最终结算时以结算审核部门审定价为准。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需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承包人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监理、发包人、业主确认后,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措施项目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1条规定确定单价。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00%计算。 其他说明: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项目特征不符: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施施工的项目特征,按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节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工程量清单缺项:合同履行期间,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2条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1条、第9.3.2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工程量偏差: 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6.2条、第9.6.3条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工程量偏差和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清单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调整方式按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条文说明第9.6条执行。 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物价变化: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附录A.2的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仅限于钢材、商品混凝土、沥青、沥青混凝土、砂石、汽油、柴油、电线电缆)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附录A.2的方法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 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后续工程的价格调整另行协商。 合同价款及结算部分最终以结算审核部门审定价为准。 其他合同价款调整及结算未涉及的,根据项目的实际,依据计价规范及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壹拾万元整(施工项目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勘察设计项目不得超过勘察设计估算费用的百分之二且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提交方式(任选其一):银行转账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保险 金融机构担保保函 1.银行转账 提交时限:2022年6月16日9:00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汇 入 账 户: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汇 入 银 行: 中国工商银行梅县支行 账 号: 2007030809024973795 联 系 电 话:0753-2582598 该保证金转帐单(或电汇单)应注明“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否则,可能导致无法确认该笔保证金的用途,一切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用作抵扣银行退款手续费。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担保金。 2.银行保函 投标人采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出具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原件一并递交,建议在2022年6月16日9:00前先将扫描件用邮件形式发送至(gzgdmz@126.com)。保函中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单位,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需等于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保函有效期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如提供的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人采用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提交投标担保的,出具时间应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保函中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需等于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保证数额,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如提供的保函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银行保函原件。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中标资格,且向银行提交索赔通知书,没收其投标担保金。 3、其它合法形式 采用其它合法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采用其他合法形式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担保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建议在2022年6月16日9:00前先将扫描件用邮件形式发送至(gzgdmz@126.com)。须标明本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受益人为招标人,所提供的担保金额须与本次招标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等额,有效期不少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如提供的担保不符合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投标担保,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无效投标文件。 注: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 |
3.5.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
3.5.4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2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备用):1包(投标单位自行选择是否递交) |
4.2.1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本项目日程安排及地点信息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
5.2 |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 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7)并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 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同时出示《授权委托书》(附件6)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场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 各投标人代表一般不得离开开标会场,对开标过程及标函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投标文件解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 其他说明: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建市政】【文件制作】【投标人】全流程电子化通用型开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2、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 投标人须制作非加密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包含加盖电子印章和签字后投标文件PDF格式,经济标软件版和EXCEL版)拷入U盘(1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U盘不得加密。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U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并按U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按相关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名;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该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7.4.1 | 履约担保 | 保证方式: 银行保函 银行转账 保证保险 金融机构担保保函 保证数额:履约担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从中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交)的基本账户转账汇出至建设单位,采用保函、保险提交的,原件提交至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后14日内无息退还。(备注: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若在施工过程中违约,造成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罚的,不足部分招标人将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所有处罚不能免除中标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 |
7.5.1 | 质量保证金 | 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 保证金额:建安工程结算价的3%,中标人已提供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保证金保函的,则工程结算款支付时不再扣除质量保证金。 返还时间: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的14天内应当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保函)返还承包人。 |
7.6.1 | 付款方式 | 一、勘察服务费付款方式: (1)勘察费支付办法:承包人提交全部勘查成果资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并按要求出具岩土勘察报告后,请款申请经有关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实际结算价的80%;整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费余款。 二、设计服务费付款方式: (1)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后,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合同暂定价的40%。 (2)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且工程量清单预算经梅州市梅江区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定案后,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8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余款。 三、建安工程费付款方式: 预付款:施工进场并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建安工程合同暂定价的20%。预付款按应支付的每期进度款的20%比例扣回,扣完为止,且工程进度完成70%前须全部扣回预付款。 预付款已包含建设单位应存入施工单位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款项(建安工程合同暂定价的2%),具体缴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 进度款:建安工程费按施工进度付款,具体为: (1)建安工程费按月进度付款,付款申请最低额度不少于建安工程费的2%,按本款支付说明完成呈报、核实工作后,支付完成核实进度款的80%,工程完工后累计最多付至建安工程费(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80%; (2)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建安工程费内实际完成工程造价(不含暂列金额、暂估价)的80%后暂不再付款;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以合同暂定的金额为支付限额,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65%支付;经发改部门批准增加部分或数额较大但未达到招标额度的,经建设单位和发包人召开协调会同意增加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65%支付(数额较大的,具体在补充合同中约定);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工程结算审核定案后,扣除质量保证金,其余款在1个月内付清。 支付说明:承包人将“完成工程量清单”和“工程付款申请书”等相关的资料呈报监理单位、发包人和建设单位核实,并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在10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工程款至承包人基本账户。 |
7.7 | 勘察要求 | (1)、查明场地各层岩土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 (2)、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 (3)、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对基础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4)、评价场地地震效应及地基稳定性,提供场地设计地震动参数。 (5)、查明地下水的性质、补给条件、各土层的渗透性及水流量,提供降水设计所需的计算参数和方案建议。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评价地下水对基础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定环境水和土对混凝土和金属材料的腐蚀性。 (6)、分析评价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提供场地岩土层承载力指标。 (7)、对地基基础、基坑支护方案做出分析和论证。 |
7.8 | 设计要求 | (1)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核。 (2)负责本项目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内现状道路进行综合整治维修(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路面、园林绿化、交通标线、排水管道、通信管线、电气管道等)等附属配套工程的设计工作等。 (3)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
7.9 | 施工要求 | (1)承包人应按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时承包人应提供的相关资料。 (2)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3)承包人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工作。 (4)承包人在施工时应注意保护地下原有管线,如承包人未采取保护措施野蛮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 (5)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承包人对合同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违反条例规定或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承包人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时,应按照发包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管理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立即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项目管理班子管理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变更与项目负责人变更条件等同。 (8)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投标人中标后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或办理工资保证金保险。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39号),投标人中标后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工人工资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
7.10 | 其他要求 | 1、概算编制要求: 承包人须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及省、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等进行概算编制。 2、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要求: (1)承包人须根据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及省、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等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 (2)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按照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期间《梅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中已列的“梅州城区材料参考价格”中的不含税单价执行;《梅州建设工程价格信息》“梅州城区材料参考价格”中未列的材料价格由承包人根据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上述的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进行编制,最终价格以梅州市梅江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3)工程量清单内容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16点“工程计价表格”的相关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封面、工程计价扉页、编制说明、工程计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计价表(含综合单价分析表)、其他项目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等。 (4)承包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必须包含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15%计取,最终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3、概算、工程量清单预算送审要求: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概算、工程量清单预算的送审、审核、批复或定案等工作,并应接受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复的工程概算和梅州市梅江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概算未能及时批复或预算未能及时定案而影响工程款支付及工程施工的,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竣工图编制要求: 承包人编制的竣工图应符合国家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建设单位和结算审核单位的相关要求。 5、结算编制要求: 承包人须根据经确认的竣工图、招标文件和合同相关结算条款、《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定额管理办法》(建标〔2015〕230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以及省、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等要求进行结算编制。二期工程按实施期间省、市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执行。 6、结算送审要求: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结算的送审、审核和定案等工作,并应接受梅州市梅江区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结算。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结算未能及时定案而影响工程款支付的,相应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
7.11 | 合同签订方式 | 1.本项目合同暂定价=勘察中标价×90%+设计中标价×90%+建安工程中标价。 2.本招标文件应当作为招标人及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依据,文件中所有内容都属于合同专用条款部分的相应内容,双方不得违背,并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如联合体单位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7.12 | 场地交易费及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须支付本项目交易服务费,费用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 交易服务费交至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4400 1583 4040 5911 202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
7.13 | 其他说明 | (1)工资保证金担保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65号)投标人中标后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或办理工资保证金保险。 (2)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239号),投标人中标后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工人工资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
10 | 电子招标投标 | 否 是,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解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完成解密后,再由招标人进行解密(如有项目负责人签到环节,应在项目负责人签到完成后,招标人再进行解密)。 其他说明: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建市政】【文件制作】【投标人】全流程电子化通用型开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招标投标解密失败及突发情况的补救: 1、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2、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 投标人须制作非加密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包含加盖电子印章和签字后投标文件PDF格式拷入U盘(1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备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应写明项目名称和招标人名称。递交的U盘不得加密。U盘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未提交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不再读取提交的U盘。投标人也可不提交备用U盘。 3、补救方案 (1)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在规定时间内,因投标人之外原因(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导致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在开标现场读取U盘内容,继续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审以U盘内容为准。因投标人之外原因解密失败且未递交U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评标时突发情况的补救方案 若遇不可抗力发生(指网络瘫痪、服务器损坏、交易系统故障短期无法恢复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开启投标人递交的全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U盘),并按U盘内容进行评审。 (3)除发生上述情况外,开标评标均以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等任务进行EPC总承包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1.4.1 投标人应是按招标公告要求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单位。
1.4.2 关于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2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9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四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拟分包工程项目清单。
1.11.2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人须知;
(2)评标办法;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发包人要求;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2.1.4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2.1.5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1.6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的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交易平台提交。具体要求:操作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具体操作方式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2.2.2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人审核盖章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项目答疑纪要”专区发布。
2.2.3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2.4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
2.2.5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若通知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四、投标担保
五、投标承诺书
六、投标报价表
七、商务评审相应证明资料(如有)
八、技术标书
九、资格审查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报价并按照3.2.3.2项所规定的方式。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应根据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投标有效期为6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投标人采用单位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中需个人签字或盖章的,应在线下完成后扫描上传。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外,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盖章即可。
3.5.4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须进行加密。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4.1.1.1投标文件电子备用光盘或U盘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投标文件电子备用光盘或U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代表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备用光盘或U盘(投标人可以不提交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备用光盘或U盘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备用光盘或U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4.2.5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电子备用光盘或U盘:
(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备用光盘或U盘的;
(2)投标文件电子备用光盘或U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3)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备用光盘或U盘,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备用光盘或U盘,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上传有误、解密未及时等情况,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开标。投标人不参加的,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
5.2 开标和评标程序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签订合同
7.4.1 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 履约担保
7.5.1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及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及时间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主办方递交。
7.5.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5.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3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前往与项目建设单位代表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担保格式。
7.6 质量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6.1;
7.7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7.1;
7.8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8;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10. 电子招标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初步评审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 | 资格审查 | 投标人资格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
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主办方)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 |
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1.2 | 形式评审标准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主办方 |
1.2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2项规定 |
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 |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商务评审得分(A): 50分(占总分的50%),技术评审得分(B):35分(占总分的35%),报价得分(C):15 分(占总分的15%)。
2.1商务得分评审标准(50分)
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商务部分评审 (50分) | 类似业绩经验 | 4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主办方)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且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1500万元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业绩的,每项的1分,最高得4分; 备注:上述评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资料,如上述资料未体现项目投资金额的,则须附能体现投资金额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招标公告网页打印件>)。 | |
商务部分评审 (50分) | 企业综合实力及信誉 | 25 | 1、投标人(联合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主办方)获得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守合同重信用连续1-10年(其中必须有2020年度)的得1分,每增加1年得0.2分,没有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主办方)2018、2019、2020年的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的得5分,资产负债率均为70%(含70%)以上,85%以下的得3分,资产负债率均为85%(含85%)以上,100%以下的得1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主办方)获得至今获得市级或以上 “先进单位”荣誉证书的,得5分;没有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4、投标人(联合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主办方)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的,得5分;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主办方)具有银行评定(或银行备案)企业资信等级证书AAA级的得5分;AA级的得3分;A级的得1分,其他或没有的不得分。(本小项最多得5分) 备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 |
商务部分评审 (50分) | 项目负责人的能力 | 6 | 1、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2分;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3、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得2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 备注:本项满分6分。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2022年3月~2022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评审 (50分) | 项目班子其他配备人员的能力 | 5 | (一)施工团队人员配置:除项目负责人外,企业项目管理班组具备: 职称人员:建筑施工高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建筑工程管理高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建筑电气安装高级或以上工程师1名、测量工程师1名; 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1名; 岗位人员:土建施工员1名、设备安装施工员1名、装饰装修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持C证)1名、土建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 具备上述基本人员配置的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缺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注:上述拟派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及在本单位2022年3月~2022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评审 (50分) | 项目班子其他配备人员的能力 | 5 | (二)设计团队人员配置:设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拟配各专业负责人: 1、设计人员中具有建筑类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工程师人数,配备数量5人(或以上)的,得3分;配备数量4人的,得2分;配备数量3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设计人员中配备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上述拟派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及在本单位2022年3月~2022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评审 (50分) | 项目班子其他配备人员的能力 | 5 | (三)勘察团队人员配置:拟派项目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 1、勘察人员中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工程师人数,配备数量5人(或以上)的,得3分;配备数量4人的,得2分;配备数量3人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配备的勘察人员中具有正高级(教授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加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在本单位2022年3月~2022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最高得4分。 注:上述拟派人员不得重复兼任,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及在本单位2022年3月~2022年5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备注:1、以上所有商务评审要素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均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印章。
2、各评委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对照商务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各个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作为该投标人的商务评价得分。
2.2 技术得分评分标准(35分)
技术分评分标准(35分)
评分标准 | |
一、勘察、设计方案(20分) | 1、勘察方案合理可行,勘察的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建议合理可行;勘察工作流程规范,工期进度计划合理可行。 (评分标准: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 |
一、勘察、设计方案(20分) | 2、对项目概况的认识 【优】熟悉项目的基本概况,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了解场地现场情况,能提供现场勘察的相关拍摄照片,对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的认识准确透彻; 【良】比较熟悉项目的基本概况,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比较了解场地现场情况,能提供现场勘察的相关拍摄照片,对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的认识比较准确; 【中】基本熟悉项目的基本概况,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基本了解场地现场情况,能提供现场勘察的相关拍摄照片,对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的认识基本准确; 【差】不熟悉项目的基本概况,未对项目现场进行勘察,不了解场地现场情况,不能提供现场勘察的相关拍摄照片,对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的认识不准确。 (评分标准: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5分) |
一、勘察、设计方案(20分) | 3、规划布局 【优】空间布局合理,符合项目布局特征,功能区域划分明确,交通流线清晰,竖向设计体系完善,配套设施齐全;符合商业和停车有机分隔,人车分流,统筹兼顾现有管委会大楼门前广场和荣声广场的结合; 【良】空间布局比较合理,比较符合项目布局特征,功能区域划分比较明确,交通流线比较清晰,竖向设计体系比较完善,配套设施比较齐全;比较符合商业和停车有机分隔,人车分流,比较统筹兼顾现有管委会大楼门前广场和荣声广场的结合; 【中】空间布局基本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布局特征,功能区域划分基本明确,交通流线基本清晰,竖向设计体系基本完善,配套设施基本齐全;基本符合商业和停车有机分隔,人车分流,基本统筹兼顾现有管委会大楼门前广场和荣声广场的结合; 【差】空间布局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布局特征,功能区域划分不明确,交通流线不清晰,竖向设计体系不完善,配套设施不齐全;不符合商业和停车有机分隔,人车分流,不能统筹兼顾现有管委会大楼门前广场和荣声广场的结合。 (评分标准: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 |
一、勘察、设计方案(20分) | 4、建筑造型 【优】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建筑特性,建筑立面富有地方特色,体现出现代设计理念的精妙,美观与环境巧妙结合,精致与大气融为一体; 【良】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建筑特性,体现出现代文化,美观与所处的环境比较协调; 【中】基本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建筑特性,美观所处的环境、基本协调,得; 【差】不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的建筑特性,或美观与所处的环境不协调。 (评分标准: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 |
一、勘察、设计方案(20分) | 5、功能布局 【优】内部空间布局合理,建筑使用功能设计合理,符合建筑设计要求及设计规范;建筑配套设施完善,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使用内容设计完整,满足招标文件中店铺设置数量标准; 【良】内部空间布局比较合理;建筑使用功能设计比较合理,符合建筑设计要求及设计规范;建筑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使用内容设计比较完整,满足招标文件中店铺设置数量标准; 【中】内部空间布局基本合理;建筑使用功能设计基本合理,符合建筑设计要求及设计规范;建筑配套设施基本完善,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使用内容设计基本完整,基本满足招标文件中店铺设置数量标准; 【差】内部空间布局不合理;建筑使用功能设计不合理,不符合建筑设计要求及设计规范;建筑配套设施不完善,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使用内容设计不完整,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店铺数量设置标准; (评分标准: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 |
一、勘察、设计方案(20分) | 6、方案成果表达 【优】设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文件内容完整,说明、表达准确,展示图比例适当,色彩符合规定,与周边关系反映准确; 【良】设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图纸内容比较完整,说明、表达比较准确,展示图比例较适当,色彩比较符合规定,与周边关系反映较准确; 【中】设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设计图纸内容基本完整,说明、表达基本准确,展示图比例基本适当,色彩基本符合规定,与周边关系反映基本准确; 【差】设计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设计图纸内容不完整,或说明、表达不准确,或展示图比例不适当,或色彩不符合规定,或与周边关系反映不准确; (评分标准: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5分) |
二、施工组织设计(15分) | 1、总体概述: 【优】对项目总体有深刻认识,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措施先进、具体、有效、成熟,采用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良】对项目总体有一定认识,表述清晰、完整,措施具体有效;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符合规范要求。 【中】对项目总体有认识,有一定的措施但部分不具体;施工段划分较合理,符合规范要求。 【差】对项目认识不足,表述不清晰,措施不具体;施工段划分不合理。 (评分标准: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 |
二、施工组织设计(15分) | 2、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优】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人、材、机需求和进场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良】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可行。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合理、可行。人、材、机需求和进场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准确。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中】关键线路基本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人、材、机需求和进场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进度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差】关键线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关键节点的控制不可行。人、材、机需求和进场计划与进度计划不相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没有违约责任承诺。 (评分标准: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 |
二、施工组织设计(15分) | 3、质量保证措施: 【优】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超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良】针对项目实际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中】具体措施可行。满足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差】措施不可行,没有质量违约责任承诺。 (评分标准: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 |
二、施工组织设计(15分) | 4、施工技术措施: 【优】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的保证措施得力、具体、严谨。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充分的预见,违约承诺具体。 【良】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经济、安全、基本可行。针对项目实际,提出采用新技术的具体措施。新技术的验证材料可靠,对节约投资和工期有保证措施。对采用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有一定的预见,违约责任承诺具体。 【中】对项目关键技术有一定了解,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基本可行。有新技术措施,但验证材料不充分,对节约投资和工期可能有一定收益,但对采用的新技术可能产生的风险预见不足。有违约责任承诺。 【差】对项目关键技术有表述,对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不可行。采用的新技术针对性不强或验证材料不可靠,对节约投资、工期没有具体收益。无违约责任承诺。 (评分标准: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 |
二、施工组织设计(15分) | 5、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优】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措施,采用规范准确、清晰。 【良】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合理的措施且具体、完整,采用规范准确。 【中】有基本合理的措施,采用规范准确。 【差】措施不力,采用规范不正确。 (评分标准:优3分,良2分,中2分,差0分) |
备注:各评委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对照技术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各个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算术平均值,并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价得分。
经济分评审标准(15分)
项目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勘察费投标报价得分 | 5 | 投标人所报下浮率在0.00%~5.00%(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范围内视为有效。 评标基准系数的确定:取各有效投标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系数(保留四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S1满分5分,扣完为止; S1=5-|Ai-B|÷B×C; S1—投标报价得分; Ai--投标人所报下浮率; B—评标基准系数; C—调整系数; 当Ai>B时,C=0.5;当Ai<B时,C=1; |
设计费投标报价得分 | 5 | 投标人所报下浮率在0.00%~5.00%(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范围内视为有效。 评标基准系数的确定:取各有效投标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系数(保留四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S2满分5分,扣完为止; S2=5-|Ai-B|÷B×C; S2—投标报价得分; Ai--投标人所报下浮率; B—评标基准系数; C—调整系数; 当Ai>B时,C=0.5;当Ai<B时,C=1; |
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得分 | 5 | 投标人所报下浮率在0.00%~5.00%(含本数,保留两位小数)范围内视为有效。 评标基准系数的确定:取各有效投标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系数(保留四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S3满分5分,扣完为止; S3=5-|Ai-B|÷B×C; S3—投标报价得分; Ai--投标人所报下浮率; B—评标基准系数; C—调整系数; 当Ai>B时,C=0.5;当Ai<B时,C=1; |
定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计算打分,投标人评标总得分为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经济部分得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文件复核无误后按下列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按总得分由高至低依次推荐三个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若总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为先,若投标报价相同,则以随机摇号方式(球号为1-41号),由大到小的原则确定排序。
注:当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投标人代表按以上原则摇球确认。若投标人代表不在现场,则由招标人代表代其进行摇号,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代表抽取的摇号结果。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1、2.2、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由评标委员会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若有二家或二家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则比较得分相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以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高的排名,当投标报价得分均相同时,以投标人商务评审得分高的排名,当上述得分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第1.2项、第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项、第2.2项、第2.3项规定的评审要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协商确定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文件
投 标人: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目 录
一、投标函、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担保
五、投标承诺书
六、投标报价表
七、商务评审相应证明资料(如有)
八、技术标书
九、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一)投标函
致: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根据你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上述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等要求承担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等建设任务,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提交下述投标文件,包括:
(1)本投标人致函;
(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与本投标人相关的全部文件。
3、我方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包括其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将自行承担因对招标文件不明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同时我方充分理解招标人本次招投标活动所采取的程序性办法及相应安排。我方在此不可撤消地放弃对相关程序性办法及相应安排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力,并放弃因此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的权力。
(2)我们承认并同意贵方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并且贵方将不对其上述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原因。
(3)我们保证我们已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以及我们提交的材料中的所有陈述和声明均是真实和正确的。
(4)我们确认我们投标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后60日历天。根据投标人须知,该期限可以延长。在任何延长期内,我们的投标文件对我们仍然有约束力,可以在任何时候被招标人接受。
(5)我们确认,我们完全同意招标文件制定的投标规则,并承诺按照这些规则履行我们所有的义务,包括一旦我们的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将履行中标人的义务。
(6)我们确认,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人未能履行规定责任时没收其投标担保。
(7)投标人承诺若是联合体进行投标,主办方负责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合同,联合体各成员按联合体协书要求承担项目设计、施工管理等权利义务。
(8)我们在此保证,我们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9)我们在此保证,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不是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其他投标单位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10)我们在此保证,本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属独立(含联合体各成员)完成,未经与其他投标人以限制本项目的竞争为目的进行协商、合作或达成谅解后完成。
投标人名称(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二)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本企业自愿参与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投标的公平竞争活动,并在廉政纪律方面,保证做到遵纪守法、干净干事,坚决抵制利用不良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此,向招标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不与他人相互串通投标,不排挤他人的公平竞争,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不采取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以低于本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保证中标后不向本项目相关管理、监督人员行贿,否则愿意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 )第 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2、联合体投标的,本证明书由主办方出具,仅填写主办方单位名称并由主办方盖章即可。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第 号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2、联合体投标的,本授权书由主办方出具,仅填写主办方单位名称并由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三、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兼总负责方)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及牵头工作。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勘察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 (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三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2.成员单位数量及职责可由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调整修改。
四、投标担保
1、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扫描件;
注:如联合体投标,则由主办方提供,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五、投标承诺书
致: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投标,特承诺如下:
1、如果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工程等建设任务。
2、如果中标,我方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建设工作,并保证进度满足招标人要求,质量达到: 。
如果我方违反以上任意一项承诺,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我方全部承担。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六、投标报价表
(一)勘察费报价表
致招标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了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之招标文件,愿意以 %下浮率进行投标报价,并按照招标文件及勘察合同、规范要求承接上述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任务。
投标人名称(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二)设计费报价表
致招标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了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之招标文件,愿意以 %下浮率进行投标报价,并按照招标文件及设计合同、规范要求承接上述工程的工程设计任务。
投标人名称(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三)建安工程费用报价表
致招标人: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详细阅读了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之招标文件,愿意以 %下浮率进行投标报价,并按照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规范要求承接上述工程的工程施工任务。
投标人名称(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七、商务评审相应证明资料(如有)
八、技术标书
(格式自拟)
九、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名称)投标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资格后审)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单位地址: 邮编:
投标联系人: 电话: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可由主办方签署、盖章。
目录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可参照第五章中的格式);
二、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三、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五、《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此项仅施工企业才提供);
六、各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注册证或资格证或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之一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施工负责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的扫描件;
七、投标人在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关于暂停招标文件对人员信息登记要求的通知》(梅市建函〔2021〕220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或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八、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九、自2021年 12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勘察、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处罚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十、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在其他材料(如有)。
勘察、设计任务书
勘察任务书
一、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内荣声广场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改建,新建商铺与原有建筑物轮廊基本保持一致,主体结构形式采用钢结构。实现商业和停车有机分隔,人车分流,统筹兼顾现有管委会大楼门前广场和荣声广场的结合,建设内容包括:一层钢结构商铺,消防水池、设备用房、停车系统、休闲广场、现状公厕内部改造等。项目规划经线面积约为1822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为4970平方米。
二、勘察依据
本项目根据业主及设计提供的钻孔平面图进行勘察。
根据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55017-2021)、《广东省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15-31-2016)等相关规范实施。
三、勘察要求
(1)、查明场地各层岩土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和变化规律。
(2)、查明基岩的岩性、构造、岩面变化、风化程度,确定其坚硬程度、完整程度,判定有无洞穴、临空面、破碎岩体或软弱岩层。
(3)、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可液化土层和特殊性岩土的分布及其对基础的危害程度,并提出防治措施的建议。
(4)、评价场地地震效应及地基稳定性,提供场地设计地震动参数。
(5)、查明地下水的性质、补给条件、各土层的渗透性及水流量,提供降水设计所需的计算参数和方案建议。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评价地下水对基础设计和施工的影响,判定环境水和土对混凝土和金属材料的腐蚀性。
(6)、分析评价场地工程地质条件,提供场地岩土层承载力指标。
(7)、对地基基础、基坑支护方案做出分析和论证。
四、成果要求
勘察报告内容深度须满足《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0版)关于勘察报告深度要求。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整的文字报告、相关附图附表等。
五、勘察工期:20天
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荣声广场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建设单位:广东梅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梅江区三角镇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园区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内荣声广场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改建,新建主体在保证消防规范的情况下尽量与原有建筑物轮廓基本保持一致,主体结构形式采用钢结构形式。实现商业和停车有机分隔,人车分流,统筹兼顾现有管委会大楼门前广场和荣声广场的结合,建设内容包括:一层钢结构商铺,消防水池、设备用房、停车系统、休闲广场、现状公厕内部改造等。项目规划经线面积约为1822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为4970平方米。
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外其余由建设单位自筹及融资、区财政统筹解决。
二、设计范围及内容
(1)负责编制初步设计(含编制项目概算),配合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审核。
(2)负责本项目对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内荣声广场原有建筑物进行拆除改建,新建主体在保证消防规范的情况下尽量与原有建筑物轮廓基本保持一致,主体结构形式采用钢结构形式。实现商业和停车有机分隔,人车分流,统筹兼顾现有管委会大楼门前广场和荣声广场的结合,建设内容包括:一层钢结构商铺,消防水池、设备用房、停车系统、休闲广场、现状公厕内部改造等。项目规划经线面积约为1822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为4970平方米等范畴内的设计工作等。
(3)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业主要求准备汇报材料(最终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三、总体设计依据
➢ 本项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国家和广东省及梅州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划、条例等;
➢ 现行行业规划技术标准;
➢ 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定;
➢ 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基础资料;
➢ 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建设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深度的有关要求。
四、设计指导思想
本项目的建设应该贯彻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功能合理、流程科学,不断改善工业区生产条件等原则。
五、总体设计要求
1.符合工业区的总体规划,坚持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在满足基本功能需要的同时,考虑未来的发展。
2.合理确定功能分区,建筑布局要合理。应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在不影响使用功能和满足安全卫生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建筑组合的集中程度。
3.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使建筑物的朝向、间距、自然通风和工业区绿化达到最佳程度,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工业生产环境。与外部周边建筑距离应满足隔离卫生间距。
4.基地内部尽量减少各人流、车流、物流的交叉干扰,车行道路围绕各功能区环状布置,建筑及绿化布置在其内,使建筑与城市道路、周边建筑之间留有宽阔的间距,并有利于人车分流及维持安静的工业区内环境。
5、绿化系统的设计将成为工业区内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绿化系统作为积极的景观和功能要素与工业区内建筑群体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提供人与自然环境接触的机会。
6、建筑工程设计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鼓励采用绿色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的建筑工程设计。
7、根据提供的周边道路标高,合理确定场地各处相对标高,使场地标高高于周边道路,并尽量做到区内的土方平衡。场地内分区排水合理。
六、其他
本项目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成果要求
方案设计阶段的成果内容(即方案投标设计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平面图、区位分析图、经济技术指标、鸟瞰图、透视图、流线分析、功能分区、消防流线、设计说明、估算表等设计文件电子版一套(文字部分使用Microsoft Word 格式、设计图形文件使用AutoCAD格式、图片文件使用JPG格式、PDF格式等)。
图纸内容深度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关于方案设计深度要求。
八、设计方案及图纸
目 录
(一)设计文件的包含内容
1.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
2.展示图
3.其他文件
(二)设计文件编制要求
1.建筑工程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鼓励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2.技术文件编制深度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
(三)设计成果投标阶段要求
1.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编制要求
1.1设计说明
投标人的设计说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工程概况、场地现状分析、设计构思、总体布局设计说明(含交通组织)、建筑设计说明、经济技术指标、工程造价估算。
1.2设计图纸
(1)总平面图
(2)分析图(交通流线、竖向分析及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分析图纸)
(3)单体平立面图
(4)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人视效果图、主要景观效果图及投标人认为必须的其他效果图)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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