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人及项目简介:
1.招商人简介:广东铁青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国际国内游、旅游专列、票务代理、高铁商旅、停车场、汽车客运经营、共享汽车、湛海联程、酒店物业管理、铁路站车广告媒体资源开发、文化传播和印刷等业务规划、开发、经营和管理的企业。
联系人:谭小姐、倪小姐
联系人电话:020-61251258、020-61251191
联系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94号广东铁青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经营开发部
2.招商项目:详情见附表。
二、参与竞商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具有广告业或广告发布或广告代理。
2.竞商人必须独立参与招商活动,招商人不接受采用联合体等模式的竞商人。
3.竞商人(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截止《竞商书》受理结束前,在与我公司过往经营活动中,无积欠付我公司2023年4月30日前应付款项(含广告费、履约保证金、电费等),无与我公司存有法律诉讼纠纷。(我公司是指广东铁青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原广州铁路文化广告有限公司、原广东铁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说明:若竞商人与我公司过往经营活动中存有积欠付款项的,竞商人在提供招商人认可的还款计划书或承诺函的情况下,参与竞商资格不受影响。(竞商人提供的还款计划书或承诺函不影响招商人在原相关协议应有的权利主张)
4.竞商人(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与招商人存有广告经营合作,但相关合作协议提前解除的,从提前解除协议签定日期(以最前日期为准)起,竞商人(含隶属公司、母子或相同法定代表人公司、同一控股方的公司)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提前解除项目的竞商。
5.竞商人企业实收资本金必须不低于附表要求金额。
6.竞商人必须没有被列入过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和无经营异常情况(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后移出的除外)。
三、参与竞商方式:
1.竞商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报名(网址:https://zs.95306.cn/),注册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线上报名方式:打开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95306.cn)→注册→登录→成功登录系统后,在首页找到本招商公告信息并点击“参与报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的《登录注册流程》、《竞商人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95306-8-3。
2.网上报名成功的竞商人,请在2023年5月17日、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前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94号广东铁青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经营开发部购买报名参与包件《招商书》,逾期不再发售。每个包件《招商书》售价1000元/份(仅支持刷卡或扫二维码支付),售出概不退款。购买《招商书》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代表单位的介绍信。原则上必须现场购买《招商书》,不发送《招商书》电子版和快递《招商书》。未购买《招商书》者,不得参与竞商活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复印件,普通发票仅需提供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购买《招商书》后,竞商人必须在2023年5月24日10时前将竞商保证金人民币从竞商人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直接汇入到招商人“广东铁青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方能取得参与竞商的资格(必须在2023年5月24日10时前到账,且由竞商人银行账户直接汇入招商人指定银行账户,方为有效缴纳,逾期到款或由第三方账户向招商人汇款将被视为不合格竞商人。在规定日期10时后的到款或由第三方账户的汇款,汇款用途栏注明了参与竞商项目名称或项目包件编号的竞商保证金,由招商人在本次招商活动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期间若竞商人与招商人既有合同产生新的应付款项的,则由招商人直接冲抵应付款后仅退付冲抵后的余额)。
4.竞商人须于2023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将密封完整的《竞商书》送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94号广东铁青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经营开发部,交由谭小姐签收,逾期不再受理。务请已缴交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按《招商书》要求递交《竞商书》,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竞商,竞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竞商书》受理后不予退还,招商会议结束后,招商人有权自主处置,请竞商人自行提前备份竞商材料)。
5.招商评审会议地点、时间另行通知。务请已缴交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按《招商书》要求派员准时出席,凡缺席、迟到、中途退场者,视为自动放弃竞商,竞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本次招商相关事宜如有变动,我公司将通过“国铁招商网”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敬请留意“国铁招商网”。
五、本次招商活动是企业的自主招商行为,不同于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投标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六、广东铁青国际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拥有以上招商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附表:文旅公司(招)G字〔2023〕14号公告招商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车站/地区 |
媒体位置 |
媒体 类型 |
媒体数量 |
媒体面积(㎡) |
合作 期限 (年) |
竞商人企业实收资本金要求 |
备注 |
1 |
WL142303-01 |
广州南站P5快速接客区灯箱广告媒体 |
广州南站 |
P5停车场 |
灯箱 |
16块 |
592.94(其中,公益标识121.8、商业广告面积471.14)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商业广告灯箱每年两次的代理制作、上刊服务费,媒体资源,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
2 |
WL142303-02 |
广州南站P5快速接客区展位广告媒体 |
广州南站 |
P5停车场 |
展位 |
2个 |
40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媒体资源,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
3 |
WL142303-03 |
长沙南站东出站层、东进站广厅灯箱广告媒体 |
长沙南站 |
东出站层、东进站广厅 |
灯箱 |
6块(其中,商业广告5块,公益广告1块) |
131.61(其中,商业广告119.16,公益广告12.45)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商业广告灯箱每年两次的代理制作、上刊服务费,媒体设备设施,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
4 |
WL142303-04 |
长沙南站西出站层北墙面LED广告媒体 |
长沙南站 |
西出站层北墙面 |
LED |
2块 |
54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媒体资源,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
5 |
WL142303-05 |
长沙南站西出站口南墙面LED广告媒体 |
长沙南站 |
西出站口南墙面 |
LED |
2块 |
54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媒体资源,其他具体 |
6 |
WL142303-06 |
长沙南站东进站大厅楣头灯箱广告媒体 |
长沙南站 |
东进站大厅楣头 |
灯箱 |
2块 |
40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每年两次的代理制作、上刊服务费,媒体设备设施,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
7 |
WL142303-07 |
长沙南站东进站广厅墙面LED屏两侧灯箱广告媒体 |
长沙南站 |
东进站广厅墙面LED屏两侧 |
灯箱 |
2块 |
61.62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每年两次的代理制作、上刊服务费,媒体设备设施,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
8 |
WL142303-08 |
长沙南站武广场候车厅中央通道展位广告媒体 |
长沙南站 |
武广场候车厅中央通道 |
展位 |
1个 |
不超过20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媒体资源,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
9 |
WL142303-09 |
长沙南站沪昆场候车厅中央通道展位广告媒体 |
长沙南站 |
沪昆场候车厅中央通道 |
展位 |
1个 |
不超过20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媒体资源,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
10 |
WL142303-10 |
长沙南站西出站口南北墙面灯箱广告媒体 |
长沙南站 |
西出口南北墙面 |
灯箱 |
5块 |
113.99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每年两次的代理制作、上刊服务费,媒体资源,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
11 |
WL142303-11 |
长沙南站东出站口楣头灯箱广告媒体 |
长沙南站 |
东出站口楣头 |
灯箱 |
2块 |
28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每年两次的代理制作、上刊服务费,媒体设备设施,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
12 |
WL142303-12 |
长沙南站出站层中央通道墙面灯箱广告媒体 |
长沙南站 |
出站层中央通道墙面 |
灯箱 |
29块(其中,商业广告22块、公益广告5块、客运标识2块) |
450.66(其中,商业广告342.66、公益广告72、客运标识36)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商业广告灯箱每年两次的代理制作、上刊服务费,媒体资源,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
13 |
WL142303-13 |
长沙南站南、北出站通道展位广告媒体 |
长沙南站 |
南、北出站通道 |
展位 |
2个 |
每个不超过20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媒体资源,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
14 |
WL142303-14 |
长沙南站东广场立柱灯箱广告媒体 |
长沙南站 |
东广场立柱 |
灯箱 |
70块(其中,商业广告50块,公益广告20块) |
576(其中,商业广告380,公益广告196) |
3 |
不低于500万元 |
广告费仅含项目媒介使用费用,商业广告灯箱每年两次的代理制作、上刊服务费,媒体资源,其他具体以招商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