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江都区大桥镇生态河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012-jsfh-c2024-0046
预算金额191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圣岳0514-8686445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江都区大桥镇生态河道工程JSZC-321012-JSFH-C2024-0046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JSFH-C2024-0046
项目名称:2024年江都区大桥镇生态河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000000万元(采购包1:101.360000万元;采购包2:89.64000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
(1)一标包最高限价:932559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二标包最高限价:824689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供应商可参与上述两个标包的投标,本项目按一标包、二标包、依次开标、评标,供应商最多可按开标顺序中1个标包。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无在建工程,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供应商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4.供应商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2
1.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无在建工程,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供应商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4.供应商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5-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10.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江都支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6554660。
11、关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1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白沙中路1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5952545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联系电话:0514-868644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圣岳
电话:1339065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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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都区大桥镇生态河道工程JSZC-321012-JSFH-C2024-0046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5-2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JSFH-C2024-0046
项目名称:2024年江都区大桥镇生态河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1.000000万元(采购包1:101.360000万元;采购包2:89.64000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
(1)一标包最高限价:932559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二标包最高限价:824689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本项目共分两个标包,供应商可参与上述两个标包的投标,本项目按一标包、二标包、依次开标、评标,供应商最多可按开标顺序中1个标包。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无在建工程,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供应商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4.供应商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2
1.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无在建工程,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供应商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3.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4.供应商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类)。(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5-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3813140731。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7.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8.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9.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10.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中国人民银行江都支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6554660。
11、关于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12.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白沙中路1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59525459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号3楼
联系电话:0514-868644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圣岳
电话:13390657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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