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批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LZB-19WNG0001-0015)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批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序号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中标候选人 |
备注 |
1 |
JLZB-19WNG0001 |
布电线 |
包1 |
辽宁通用电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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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JLZB-19WNG0002 |
变电站电能量采集终端 |
包1 |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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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JLZB-19WNG0003 |
故障录波装置 |
包1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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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JLZB-19WNG0003 |
故障录波装置 |
包2 |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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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JLZB-19WNG0004 |
光配模块、数配模块、音频模块 |
包1 |
中天宽带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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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JLZB-19WNG0005 |
拉紧绝缘子 |
包1 |
河北新旺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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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JLZB-19WNG0006 |
逆变电源 |
包1 |
北京易达新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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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JLZB-19WNG0007 |
三相智能电能表 |
包1 |
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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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JLZB-19WNG0008 |
时间同步装置 |
包1 |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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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JLZB-19WNG0008 |
时间同步装置 |
包2 |
成都可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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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JLZB-19WNG0009 |
综合在线监测装置 |
包1 |
陕西森宝电力开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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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JLZB-19WNG0009 |
综合在线监测装置 |
包2 |
西安兴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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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JLZB-19WNG0010 |
通信空屏柜 |
包1 |
长春智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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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JLZB-19WNG0011 |
通信蓄电池组 |
包1 |
长春嘉信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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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JLZB-19WNG0012 |
直流-48V通信电源设备 |
包1 |
吉林广星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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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JLZB-19WNG0012 |
直流-48V通信电源设备 |
包2 |
长春智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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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JLZB-19WNG0013 |
控制电缆 |
包1 |
吉林省巨源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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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JLZB-19WNG0013 |
控制电缆 |
包2 |
江苏赛德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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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JLZB-19WNG0013 |
控制电缆 |
包3 |
辽宁通用电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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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JLZB-19WNG0013 |
控制电缆 |
包4 |
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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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JLZB-19WNG0014 |
铁附件 |
包1 |
山东光大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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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JLZB-19WNG0014 |
铁附件 |
包2 |
青岛德泰恒铁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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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JLZB-19WNG0015 |
金具、电缆接线端子 |
包1 |
固力发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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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JLZB-19WNG0015 |
金具、电缆接线端子 |
包2 |
河北北方电气金具有限公司 |
本公示公示期3日。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疑问,有权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质疑、投诉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应当提交质疑、投诉书
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法定质疑、投诉人为所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三、法人当事人质疑、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个人当事人投诉的,质疑、投诉书必须由质疑、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四、质疑、投诉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效投诉时间截止至中标结果公示结束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疑、投诉,不予接收:
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质疑、投诉书未署明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质疑、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答复,并且质疑、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六、质疑、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出现虚假、恶意投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疑义,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并要求答复。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物资部
电话:0431-85792691 传真:0431-85795204
监察部
电话:0431-85793529 传真:0431-85793529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