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专项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wz23-0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肖女士0571-512148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人: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云联路138号
联系人:边先生
电 话:0571-512128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78号
联系人: 肖女士、俞先生、毛女士
电 话: 0571-51214863
电子邮件:/
y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炅值
(签名)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音)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批专项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WZ23-013
1.招标条件
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2023年第二批专项
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已具备条件,招标人委托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
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招标具体分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限价等内容见本公告
附件1《需求一览表》。
注:设定最高限价的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服务类项目
3.1.1通用资质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年检
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
力;近三年内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
公开通报批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
力;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不正当竞争、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
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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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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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专用资质及业绩要求
见本公告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评标细则、评分权重一览表》。
3.1.3信誉要求
(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2)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
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
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
投标。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
85号),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
(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
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
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3.1.4财务要求
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2货物类项目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或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
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
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
备,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
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
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
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
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
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
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购外协组件材料
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
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
(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
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
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
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
中,未受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
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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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
的投标。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
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
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
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
(1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 投标人需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
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
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
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
(1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c.为本(批)次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参加同一标包货物投标的;
e.对于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
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f.被责令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
全面落实的。
3.1.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
货物专用资质业绩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评标细则、评分权重一
览表》。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中的部分标包接受集货商投标,详见附件|:《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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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以所投的包所在分标为单位,按下表规定的数量
提交投标保证金,同一种招标货物/服务(同一分标编号)分多个包时,投标人只需
就该招标货物/服务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其所投的上述包中最高的投标
价格计算(采用折扣率报价或金额单价报价的包按该包最高预估金额计算投标保
投标价格投标保证金(元)
10万以下(不含10万)免费
10万一20万(含10万)2,000
20万一50万(含20万)4,000
50万一100万(含50万)10,000
100万一200万(含100万)20,000
200万一300万(含200万)40,000
300万一500万(含300万)60,000
500万-700万(含500万)100,000
700万一1000万(含700万)140,000
1000万一2000万(含1000万)200,000
2000万-3000万(含2000万)400,000
3000万一4000万(含3000万)600,000
4000万及以上(含4000万)800,000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
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扫描件)。
(2)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400062664601
行号:104331051296(如需请填写)
汇款摘要:ZBWZ23-xx-xx(分标编号)包X(投标保证金)
(3)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1-51214842
传真:0571-51214831
5.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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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凡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注册并登陆“电子商务平台(ECP)一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电工交易专区”)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
的请于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0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电
工交易专区”报名拟参与投标的相应标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5.2本次实行网上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获取。报名参加白勺
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电子钥匙登录“电工交易专区”点击“获取
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5.3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1)潜在投标人平台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电
子钥匙的购买流程请登录电工交易专区网站阅读。
(2)在投标人报名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点击获取招标文件之后,获取
操作完成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3)潜在投标人在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还需登录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平台
(http://www.zjdlzb.com)进行身份注册,注册后将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项目仅接受在线提交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招投标信息系统包括(1)“电子
商务平台(ECP)一电工交易专区”;(2)“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请按照招标文件中文件组成表中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如下:
(1)报价电子文件(按分包制作):投标平台为“电工交易专区”。内容包括:
通过离线投标工具在线填写的报价,同时在维护报价文件处上传投标函及投标
函附录/银行基本帐户证明/保证金等文件(具体要求及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章
节)。除此之外的其他投标文件,均无需上传至该平台。
(2)商务电子文件(按分包制作)、技术电子文件(按分包制作):应答
平台为“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内容包括:完整的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具体
要求及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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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平台”上传路径:采购项目管理〉我的项目-
〉双击项目名称〉投标管理-
>投标应答。文件上传注意说明:技术/商务文件只支持上传单个小于150M的文件
;操作流程详见平台操作手册(路径:首页-〉下载专区->操作说明-
用户操作手册平台供应商版)。待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后,投标
人方可登陆“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上传投标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
Fα -m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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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或者未成功提交招标人招投标信息系统的电子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
改文件。
7.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电子商务平台(ECP)一电工交易专区平台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电子商务平台(ECP)一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
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放招标文件的日期和方式、投标、开标等事宜
O
9.其它注意事项
9.1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必须使用电子钥匙进行加密,如果已有国网电子商
务平台电子钥匙的可以在“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通用。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
定的时间,请潜在投标人高度重视。
电子钥匙办理地址:http://service.utesoft.com/utcis/submitinfo/guowanghom
e.do
9.2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及电子钥匙而导致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O
9.3增值税税率若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9.4如技术规范书内有具体的采购范围,投标人需按照技术规范书内的采购
范围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表。
9.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或联合围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
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
理细则》进行相应处理。
9
9.6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样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9.6.1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的;
9.6.2不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的;
9.6.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
9.6.4不同投标人生成投标文件的I地址、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
9.7.1以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保险保费应从投标人
基本账户转出,提交的保险保单上应体现保费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的相
关信息;对于保单上未标注保费是否从基本账户支付或标注保费未从基本账户支
付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7.2对于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联系保险公司
申请更换满足要求的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对于非基本账户支付的,请向保险公
司申请退保并重新办理新保单(新保单起保日期、终止日期应与原保单保持一致
)。对于基本账户支付的,请投标人向保险公司提供基本账户存款证明(需加盖投
标人公章),获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批件,以明确“本保单保费是从投标人基本
账户支付”。
9.7.3请有意向选择应用投标保证金保险的投标人知悉以上要求,在投标过
程中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保险保单,避免造成投标失误。
9.8如招标文件中其他章节内容与本章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章内容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浙江浙电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378号
邮 编:310003
招标业务联系人:俞先生、肖女士、毛女士
电话:0571-51214756、0571-51214863、0571-51214771
传 真:0571-51214880
有关“浙江省电力采购中心平台”具体操作的问题请咨询网站运维人员
联系电话:0571-51214801、0571-51214807、0571-88829213
有关“电子商务平台(ECP)一
电工交易专区”具体操作的问题请咨询网站运维人员
联系电话:010-63411000转2
招标人:浙江华电器材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云联路138号
联系人:边先生
10
电话:0571-51212851
11.合规声明
本招标文件(包括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国
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原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本招标文件将按照新颁布或
调整的法律法规执行。
附件1:《需求一览表》
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评标细则、评分权重一览表》
(附件1、2详见电子商务平台(ECP)一电工交易专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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