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土壤氡检测单位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洪工13599660691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

土壤氡检测单位比选公告

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由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比选人,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现我公司拟组织公开比选,并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土壤氡检测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土壤氡检测

2、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4682.61㎡,总建筑面积2454.8㎡,其中原展面积1076.5㎡。拟扩建展馆面积1065.1㎡,配套公厕、消控室、下地下楼梯间面积80.4㎡,地下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池面积232.8㎡。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等为准。

二、比选范围及内容

中选人应根据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比选人的要求,对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土壤氡进行检测。

三、检测费用

本项目检测费用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6372号,并结合城投集团以往项目的收费情况,设定检测费用为15/,固定单价包干(包含现场踏勘、土壤氡检测、设备仪器进场、现场取样、实验分析、检测报告的编制、交通食宿以及税费等一切费用),实际检测的数量按实结算。

四、比选方式随机抽取

五、合同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六、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换发新证的,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应具备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含有土壤氡检测或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比选申请人应确保在合同履行期间资质等级证书合法有效。

3、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履行本比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拟派出本项目的检测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级及以上职称及岗位证书,其他主要检测人员应提供岗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同时,拟投入人员均需提供在职证明(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料或以岗位证书或劳务合同所署单位为准)。

4、 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 《服务承诺函》中的检测费用和检测工期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6、 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备注: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中选人应具备承接工程检测任务的相应资质和检测范围,并在合同履行期间维持该项资质和检测范围,否则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中选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检测工期要求

中选人应在比选人发出通知之日起7个日历天内及时完成满足本项目检测所需的所有检测仪器、机械设备和人员等进场工作并按照规范及比选人的要求完成土壤氡检测。中选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的需要先行进场检测,并做好与比选人、施工方及设计单位的现场配合工作。现场检测完成后6个日历天内提交 8 份正式检测报告。

中选人应严格按照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测,若由于检测点数或检测内容不符合相关要求,中选人必须在现场检测完成后3个日历天内按照上述规范要求的检测内容补测相应点数,并重新出具8份正式的检测报告。

八、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1、获取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湖生态园市政集团商务合约部204

2、报名时间: 2021 89日至2021811日,每天上午 8 30 分至 12 00分,下午 3 00 分至 5 30 (北京时间)。

十、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田园都市生态之城主题馆2楼评标室(漳州市龙文区碧湖展示馆)

2、比选时间:2021 8 13日(北京时间)9:30

3、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2021813日(北京时间)9:00时至9:30时,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备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在比选时间前半小时至组织比选时间截止。

十一、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元整(50.00

2、提交方式

比选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 20218 1217 : 00 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漳州110事迹展览馆改扩建工程土壤氡检测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兴业银行漳州商业城支行

1610 2010 0100 1372 18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备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十二、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 3 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工

联系方式:13599660691

比选人: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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