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
采购人 |
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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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采购项目(三个包) |
预算价 |
4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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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曾伟奇 |
联系方式 |
0715-833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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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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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A包: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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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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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包:武汉市银吉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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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A包:财政端、人行端电子凭证库实施、电子印章系统产品 B包:财政端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造 C包:人行清算前置系统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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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根据鄂财库发[2017]27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按照鄂财库发[2015]43号文件关于经费保障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县区级财政可以参考市州本级采购方式,属于单一来源采购的,可以借鉴市州本级单一来源论证结果,不再各自单独论证。” A包财政端、人行端电子凭证库实施,电子印章系统产品。论证意见: “为保证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及数据互联互通时的安全机制,同时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工作计划要求,我市工作已严重滞后,为了缩短系统的建设周期,建议使用湖北省本级系统运维服务中标公司承建本次建设项目。”摘自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宁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安全与支撑体系)拟选择采用单一性来源采购方式公告,发布于2017年2月21日。 B包财政端支付系统电子化改造。论证意见: “根据《关于升级改造市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加快推进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的通知》鄂财库【2013】12号文件内容,现行系统由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承建,本次升级改造项目具有唯一性,建议由原承建方进行改造升级。”摘自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宁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造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性来源采购方式公告,发布于2017年2月21日。 C包人行清算前置系统实施费用。论证意见: “本项目情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出采购的””摘自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宁市财政局清算电子化人行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及结果公告,发布于2017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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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A包人民币:30万元 B包人民币:14万元 C包人民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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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本公示期自2018年3月21日起至2018年3月27日17:302018年3月27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或采购人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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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财政局办公楼204室)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715-8321306
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
联系人:曾伟奇 电话:0715-8335900
代理机构: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13329988764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20日
- 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03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