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楚市资源土出告字[2024]15号)
金额
1945.6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楚雄市2023-g-31
预算金额1945.6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出让公告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楚市资源土出告字[2024]15号)
楚市资源土出告字[2024]15号      2024年10月15日
       经楚雄市人民政府批准,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楚雄市2023-G-31 宗地总面积:  13372平方米 宗地坐落:  楚雄市茶花大道东侧、茶花谷香槟郡小区南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800 建筑密度(%):   ≤22.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1337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9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314023BA0096
起始价:  1945.626万元 加价幅度:  14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税费,囤地、炒地,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人必须满足三人或三人以上,不足三人的,拍卖活动终止。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12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1月12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13日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72号
  联 系 人:李女士、李先生 、 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8-6087530 0878-3159932
  开户单位: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
  开户账号:24100601040006193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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