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楚雄市2023-G-31 | 宗地总面积: | 133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楚雄市茶花大道东侧、茶花谷香槟郡小区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8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1337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314023BA0096 | |||
起始价: | 1945.626万元 | 加价幅度: | 14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同一名竞买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税费,囤地、炒地,违反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人必须满足三人或三人以上,不足三人的,拍卖活动终止。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 到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1月12日 到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1月1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1月13日在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72号
联
系 人:李女士、李先生 、 张先生
联系电话:0878-6087530 0878-3159932
开户单位: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市支行
开户账号:2410060104000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