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村内道路大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3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221001
预算金额43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老师022-28836363
招标代理机构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贺老师138212701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村内道路大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22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村内道路大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22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4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村内道路大修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村内道路大修工程,标段内容: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村内道路大修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B. 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交2024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7、供应商若由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由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和社保证明承诺书。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获取;关注本项目后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 09:3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022-28836363
招标代理机构: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联 系 人:贺老师
电 话:13821270127
电子邮件:htxmglt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22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
一、招标条件
本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村内道路大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221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43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村内道路大修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村内道路大修工程,标段内容: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村内道路大修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告。 B. 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交2024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7、供应商若由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由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社保缴费证明和社保证明承诺书。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9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网上获取;关注本项目后联系招标代理负责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 09:3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王口镇团结村
联 系 人:高老师
电 话:022-28836363
招标代理机构: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港基中心B座1806
联 系 人:贺老师
电 话:13821270127
电子邮件:htxmgltj@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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