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丘市公安局“照相、摄像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照相、摄像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照相、摄像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商财采(2011)202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照相、摄像设备”项目 采购预算价:106.5万元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2年1月16日
评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评标室
评标结果: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共5家,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5家投标供应商为有效投标人。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打分标准对参加有效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
各投标供应商最终得分: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最终得分 |
1 |
河南省新锐数码影像有限公 司 |
61.12 |
2 |
合肥金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0.81 |
3 |
河南长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 |
62.24 |
4 |
郑州同方嘉地科贸有限公司 |
58.78 |
5 |
商丘市小黑音响设备有限公司 |
69.8 |
五、 中标信息
通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投标文件的严格审查、技术参数的符合性评审等,按照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评委会一致推荐中标人为:
合肥金辰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1010000元。
大写: 壹佰零壹万元整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曹忠林 孙宜民
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传真电话:0370-2697976
联系地址: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商丘市归德南路21号商丘市财政局1208室)
邮政编码:476000
网址: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