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垃圾热解站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9691.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bfg2024-08203
预算金额9691.1万元
招标联系人卢金福13648732176
招标代理机构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仲晓璃1357702184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垃圾热解站建设用地报批服 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BFG2024-082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垃圾热解站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30万元,招标人为绿春县 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投资:9691.1万元;招标规模:13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垃圾热解站建设用地报批服 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垃圾热解站建设用地报批服 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 (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 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用地报件服务:须同时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 和云南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执业范围必须满足本次采 购需求。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 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矿产资源压覆评估: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且合格有效;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且合格有效; 3.3拟派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测绘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为建设用地报件服务负责人。 2、拟派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3、拟派本项目矿产资源压覆评估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4、拟派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人须需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 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 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事业单位内部财 务报表若为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 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不得分别对本项目投标; 3.7本次发包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四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 资格要求的建设用地报件服务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用地报件服务工作,提供联合体各 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 工;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线下获取,持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 各方均需提供)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③拟派的项目 负责人资格证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⑤联合体协议书等。以上全部资料需同时加 盖公章到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中路M1-4地块“和成国际研发中心²B栋2-6 号室领取招标文件。(2)线上获取,将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③拟派的项 目负责人资格证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⑤联合体协议书等扫描件、文件费缴纳凭 证及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到 购代理机构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开户名称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开户银 858176995@qq.com,并联系采 行:建设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账号:53001615441052504359,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600元, 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 时30分 递交方式:蒙自市护国路与明珠路交叉口公务员服务小区四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护国路与明珠路交叉口公务员服务小区四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垃圾热解站建设用地报批服务项目已由 绿春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绿 发改复【2020】246号批准实施。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受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 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垃圾热解站建设用 地报批服务项目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发包。资金已落实到位,欢迎符合条件投标人参加 投标。 2.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 2.1建设内容: 绿春县9个乡镇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建设,涉及29个地块(其中污水处理站共:13座, 分别是:三猛乡1#水处理站;三猛乡2#污水处理站;戈奎乡1#污水处理站;戈奎乡2#污水 处理站;牛孔镇污水处理站;大水沟乡1#污水处理站;、大水沟乡2#污水处理站;大水沟 乡3#污水处理站;大黑山镇1#污水处理站;大黑山镇2#污水处理站;半坡乡污水处理站; 平河镇1#污水处理;平河镇2#污水处理站。垃圾处理站共16个地块,分别是:牛孔镇垃圾 热解站;戈奎乡垃圾热解站;戈奎乡俄马垃圾热解站;骑马坝乡垃圾热解站;骑马坝乡杯倮 村委会垃圾热解站;半坡乡垃圾热解站;大兴镇(三八街)垃圾热解站;大黑山镇垃圾热解站; 大黑山镇马鹿塘垃圾热解站;大黑山镇三楞垃圾热解站;大水沟乡垃圾热解站;大水沟乡大 果马垃圾热解站;牛孔镇曼洛河坝垃圾热解站;平河镇垃圾热解站;平河镇新寨岔路垃圾热 解站;三猛乡塔普垃圾热解站。 2.2招标内容:拟对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垃圾热解站建设用 地报批服务项目,包括:1、建设用地报件(包含:勘测定界、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选址踏勘论证报告编制,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3、矿产 资源压覆评估报告编制;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完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 取得相关批复(或完成备案),具体以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2.2招标范围: (1)建设用地报件服务部分:绿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9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垃圾热 解站建设用地涉及土地现状调查、建设用地组件报件、供地勘测定界及依据用地批准文件不 动产登记代理技术咨询服务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 为准。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部分:本工程规划区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根据国土 资源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及相关国家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查 明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分布、类型及特征,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和建设 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估,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成果报告经评审专家审核合格,能够 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依据,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 范围为准。 (2)矿产资源压覆评估部分:调查本工程规划区范围内是否压覆探矿权、采矿权和矿产地, 若压覆,计算压覆的资源量,提供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报告书必须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评审,提供该项目相关技术支持 与咨询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部分: 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 号)有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评审,提供该项目相关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具 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 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3总投资:9691.1万元; 招标规模:130万元。 2.4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服务周期:365 日历天; 2.6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境内;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 取得相关批复(或完成备案或取得相关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用地报件服务:须同时具备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专业) 和云南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执业范围必须满足本次采 购需求。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 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矿产资源压覆评估: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且合格有效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符的经营范围,且合格有效; 3.3拟派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测绘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为建设用地报件服务负责人。 2、拟派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3、拟派本项目矿产资源压覆评估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4、拟派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责人须需具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 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 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事业单位内部财 务报表若为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磋商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 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5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多个单位不得分别对本项目投标; 3.7本次发包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四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 资格要求的建设用地报件服务单位,且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用地报件服务工作,提供联合体各 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内容及分 工;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 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 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 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 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3日9时00分至2024年09月20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1)线下获取,持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②资 质证书副本原件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③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原件扫 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 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⑤联合体协议书等。以上全部资料需同时加盖公章到云南省昆 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中路M1-4地块“和成国际研发中心”B栋2-6号室领取招标 文件。 (2)线上获取,将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②资 质证书副本原件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③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原件扫 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④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 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⑤联合体协议书等扫描件、文件费缴纳凭证及公司名称、联系 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发送到858176995@qq.com,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获 取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昆明联盟路支行 账号:53001615441052504359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招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1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蒙自市护国路与明珠路交叉口公务员服务小区四楼。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大兴街67号 联系人:卢金福 电 话:136487321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佶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源中路M1-4地块“和成国际研发中心B 栋2-6号室 联系人: 仲晓璃 电 话: 13577021840 电子邮件: 85817699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⑤P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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