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告警处理子中心研发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鸿信告警处理子中心研发项目】(项目编号:【ZYT-20240511-004】),比选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电鸿信告警处理子中心研发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2)采购内容:告警处理子中心研发项目;
(3)项目预估规模:预估人民币59.4万元人民币(含税);
(4)项目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
(6)技术标准要求:合格,满足比选人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7)工期: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初验,2024年8月30日前完成终验;
(8)质保期:自双方签署终验证书之日起12个月;
(9)本项目中选人数量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59.4】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注册登记证书扫描件。
2.1.2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须至少具备一个软件开发相关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盖章复印件,时间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5参选人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满足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5月28日上午9时至2024年5月30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403室,联系人:张佳星;联系电话:15301589648。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文件购买费用银行汇款凭证;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
(4)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此信息表word版发至zhangjiaxing9648.cutcc@chinaccs.cn)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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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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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参选人注册登记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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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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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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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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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户行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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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9 |
参选人发票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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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
注:1、本表为参选人开具发票时所需信息。2、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支付方式:
比选代理公司账户,支付账号如下:
收款账号户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收款账号:12590267491010800017018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9时3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7会议室。
5.3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68号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编:210003
联系人:张佳星、顾丽君
电话:15301589648
电子邮件:zhangjiaxing9648.cutcc@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