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茂公司瓜子坪游泳场对外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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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gxmdlfgzhd24111316820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永驰0812-33818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公告正文
兴茂公司瓜子坪游泳场对外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茂公司瓜子坪游泳场对外租赁(PGXMDLFGZHD241113168208)招标人为攀枝花市兴茂动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室(安环保卫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兴茂公司瓜子坪游泳场对外租赁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文化体育及其配套项目(含培训教学类项目)的经营管理经验,提供2022年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的文化体育及其配套项目(含培训教学类项目)业绩证明资料一份(扫描件)。 【①文化体育及其配套项目(含培训教学类项目)经营许可证;②场地产权或场地租赁证明(合同及对应发票)。】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项目计划价总金额(不含税)的30%,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4日08时45分至2024年11月21日08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1日08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枝花市兴茂动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室(安环保卫室))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新民路258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陈俊辉
联系人:
李永驰
电话:
13508223100
电话:
0812-3381892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从中标/成交通知接收之日起一个月内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及时缴纳,否者可能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一致,如投标函中报价需与系统中不一致且未说明哪一个是最终价格时,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二、本项目采用最低投标限价,低于最低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由于系统原因,本项目系统中无法显示最低投标限价,本项目中如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最低投标限价。
三、商务要求:1. 投标人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至少1份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图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证明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中标方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5. 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6. 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 7.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8. 投标人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服务费可扫码或转帐支付。
中标服务费缴纳转账账号:
单位名称: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银行名称:建行成都沙湾支行
银行帐号:51050188 5136 0000 1217
行号:105651001121
 
2024年11月13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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