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房屋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2024-JHHDMQ-F1002)
投标剩余时间13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hhdmq-f1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0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房屋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HHDMQ-F1002
三、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2024-JHHDMQ-F1002

2.2项目名称:某部房屋整修工程监理服务 

2.3服务内容与服务期限:

2.3.1工程监理服务内容:

工程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阶段提供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及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参建单位关系进行协调等;按照国家、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应由监理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单位交办的诸如市场考察、材料设备询价、工艺工法调研、设备监造、中间验收、联调联试等具体任务。

2.3.1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范围内所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3.2服务地点

建设地点:辽宁省兴城市

2.4项目范围:

整修各类房屋23栋,建筑面积16795平方米,配套完善室外场坪,供水供电等附属设施的工程监理

2.5质量标准: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相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要求,以及国家现行法律及其他相关规定,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2.6项目估算额

人民币: 5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性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港、澳、台、外商投资背景(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

3.2资质要求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财务要求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社会保障资金良好,提供32021年、2022年、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①禁止投标期:投标人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以查询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cn/)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的信息为准。

②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   列 入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以及国家投标人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中的信息为准。

③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 。 以 查 询 投 标 人 在 全 国 建 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信息的“不良行为 ”中的信息为准。

3.5保密要求

保密机构设置齐全,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

3.6人员配置要求(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

1.总监理工程师(1人)

①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②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③累计具有5年以上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经验。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工作内容:负责本建设项目监理工作,在所负责建设项目长期驻场办公,不得兼任其他项目工作。总监理工程师更换需委托人书面审批。

2.其他人员

监理团队其他人员数量和专业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实行动态管理,依据项目情况、复杂程度、工程进展、建设强度及监理目标控制要求,结合监理组织形式、人数需要量定额,配备监理团队其他人员,确保各专业人员齐全、设施设备满足工作需要。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于20241213日至202412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上述所有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hjcz20241@163.com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2025 1 10  9 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

6.3递交投标文件的企业代表,应随身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核验递交: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证明、法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递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递交申请文件的,携带法人证明(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后递交)、法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后当场退还)

6.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投标保证金逾期未到达指定账户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 ,下午 13: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辽宁省 葫芦岛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0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 09:29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会议室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信息平台(综合信息网网址 http://cgw.hb.jw/,互联网网址 https://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429-2657138,7603450879
地 址:辽宁省 葫芦岛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29-2657104,13591998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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