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设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设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2023-07-30
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设计服务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已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以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303-150123-89-04-85032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设计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新区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北至云展大街,东至祥苑路,西至盛云路,南至并行科技项目地块。
2.3建设规模:交通银行和林格尔数据中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新区云谷片区,项目占地面积326.5亩,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园区总体规划部署20万台服务器(本期建设满足5万台服务器部署)及400人运维生活需求,并预留未来发展用地,预留地用途未知,应满足5-10万台服务器部署。
2.4项目总投资额:150,000.00万元,设计费预算金额为2,700.00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内园区整体方案设计、一期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施工配合等,以及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有关设计工作,办理相关手续批文需提交的设计文件,以及其它为满足本项目建设功能要求的与完成设计工作相关的所有论证、分析、设计、评审等专业工作,驻场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设计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其中方案设计成果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包括所有专业设计)成果交付时间为方案设计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60日内;施工图设计文件(含专项设计)成果交付时间为初步设计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60日内。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中的合格及以上标准,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
2.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以及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团队应具有良好的沟通和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盖有第三方公章的说明文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条3.2款、3.3款、3.4款相关资料。
3.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以及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6自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数据中心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合同(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项目业绩为准。
3.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自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数据中心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8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均不得存在上述所列情形(境外企业仅提供不存在上述失信违法犯罪行为的承诺函即可)。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为充分体现项目“安全性、实用性、适应性、前瞻性”原则,鼓励擅长园区规划、建筑立面设计的单位与擅长数据中心设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之间工作职责不能重复,具体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三家。
(2)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家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110kV变电站的工作,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1日10时00分。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七、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
联系人:王欣渊、杨海峰
电话:0471-3287650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18号国际金融大厦1705室
联系人:李晓阳、戴广梁、乌日汗、何亚东、程蕙
电话:0471-561611218910330285
邮箱:daiguangliang@sinochem.com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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