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市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及积水点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2023年市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及积水点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84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388万元,其中市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3391万元,积水点改造 1997 万元。建安造价4253 万元。建设规模:对海曙区截至 2020 年底已检测污水管道进行修复、对鄞州区和海曙区 2021 年检测的污水管道进行部分修复、对江北区北环快速路工程Ⅳ、Ⅴ标污水管道进行修复和井盖更换、对江北区截至 2020 年底未检测雨、污水管道进行检测、对江北区北环快速路工程Ⅳ、Ⅴ标雨水管道进行检测、对海曙区截至 2020 年底剩余未检测雨、污管道进行检测。对柳汀立交积水点、江厦街-灵桥路积水点、环城西路积水点、中山西路积水点进行改造。建设地点:宁波市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为完成施工图设计所需要进行的部分道路勘察、测量、物探等伴随服务)及施工配合服务。
2.3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4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具有市政专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7日9时00分-2023年5月 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同一IP地址下载的招标文件均为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市城管局旁)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7.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 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 函操作说明》)。
7.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15 时整。
7.5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cms/zhdh.jhtml)、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上发布。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55号俊鸿嘉瑞大厦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叶财、许爽、唐虹波
电话:0574-87298539、17327737071
2023年市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及积水点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3〕84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级财政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5388万元,其中市级排水管网检测修复3391万元,积水点改造 1997 万元。建安造价4253 万元。建设规模:对海曙区截至 2020 年底已检测污水管道进行修复、对鄞州区和海曙区 2021 年检测的污水管道进行部分修复、对江北区北环快速路工程Ⅳ、Ⅴ标污水管道进行修复和井盖更换、对江北区截至 2020 年底未检测雨、污水管道进行检测、对江北区北环快速路工程Ⅳ、Ⅴ标雨水管道进行检测、对海曙区截至 2020 年底剩余未检测雨、污管道进行检测。对柳汀立交积水点、江厦街-灵桥路积水点、环城西路积水点、中山西路积水点进行改造。建设地点:宁波市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包含为完成施工图设计所需要进行的部分道路勘察、测量、物探等伴随服务)及施工配合服务。
2.3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4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具有市政专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4月27日9时00分-2023年5月 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售后不退。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5.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下载。同一IP地址下载的招标文件均为无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8日14 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市城管局旁)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7.2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7.3 缴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 函操作说明》)。
7.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5月6日15 时整。
7.5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cms/zhdh.jhtml)、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上发布。
9.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55号俊鸿嘉瑞大厦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叶财、许爽、唐虹波
电话:0574-87298539、1732773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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