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公开选取木棠镇高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单位、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结算审核单位、施工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金额
215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业主单位: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木棠镇高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预算总投资:215万元。
四、项目概况:木棠镇高权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等建设内容。
五、招标范围:
(一)选取设计单位;
(二)选取预算编制单位;
(三)选取预算审核单位;
(四)选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五)选取结算审核单位;
(六)选取监理单位;
(七)选取施工招标代理单位;
六、资质要求:
(一)设计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预算编制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算审核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结算审核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监理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施工招标代理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提供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盖单位公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报价函(下浮报价,杜绝恶意报价,最终中标单位按预算审定相关编制服务费签订合同为准)等材料。
八、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
(二)报名地点:儋州市中兴大街农林科学院7楼(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711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十、选择办法:
(一)由业主单位从报名单位中选取1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单位。
(二)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我中心。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898-23833779
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二、项目名称:木棠镇高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预算总投资:215万元。
四、项目概况:木棠镇高权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等建设内容。
五、招标范围:
(一)选取设计单位;
(二)选取预算编制单位;
(三)选取预算审核单位;
(四)选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五)选取结算审核单位;
(六)选取监理单位;
(七)选取施工招标代理单位;
六、资质要求:
(一)设计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预算编制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预算审核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结算审核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在单位注册的注册造价师资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监理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监理丙级以上资质(含丙级)。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施工招标代理单位
1.具备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提供资料(提供复印件一份并盖单位公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报价函(下浮报价,杜绝恶意报价,最终中标单位按预算审定相关编制服务费签订合同为准)等材料。
八、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1日;
(二)报名地点:儋州市中兴大街农林科学院7楼(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711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十、选择办法:
(一)由业主单位从报名单位中选取1家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单位。
(二)确定中标候选单位将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单位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以纸质密闭信封送达我中心。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898-23833779
儋州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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