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亭县固废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唐发改招【201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亭县锦环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亭县锦环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厂房、工业及消防水池、渗滤液处理区、油泵及辅助工程等;办公楼使用原有建筑,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区。新建一条日处理5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线,主要购置1台焚烧能力为500吨/日机械炉排炉、1台(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烟气净化等设施。 建设地址:乐亭县闫各庄镇前何新庄村东,东距栾港铁路200米、北距汤新公路3500米;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初步勘察及详细岩土工程勘察(含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 勘察服务期:2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1.3信誉要求:最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信用查询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v.cn)的查洵信息打印页并盖公章;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27至2019-07-0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50米路东)(公休日除外)注: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注册完成后需现场报名。投标人提交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的,投标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相关原件,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情况通过扫描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查询(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投标人提交原件)。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7-18 09:30,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学院路与长宁道交叉口北行350米路东)。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乐亭县锦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乐亭县闫各庄镇前何新庄村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 |
邮编: | 0636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刘丽永 |
电话: | 15312345196 |
电话: | 18003219975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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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thzbgs@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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