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持续发挥21世纪经济研究院智库和传播优势,延续与其的相关合作,为长沙经开区提供更加优质的智力支持和媒体支持。拟通过政府采购单一来源的方式,按程序与 21 世纪经济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的内容主要包括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的数据维护、出具营商环境季度简报、开展营商环境测评调研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媒体宣传报道等方面。
二、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90万元。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费用组成如下:
三、服务承包范围
供应商依托之前为采购人量身打造的基于数字平台的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方案,对接政府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继续为采购人提供国际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服务,按以下三个方面开展,逐步改善营商环境具体指标,最终提升长沙经开区在全国经开区营商环境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1.智库咨询服务。
(1)营商环境季度信息简报。基于“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平台”,同时结合全国范围内的不同地区营商环境研究,供应商每个季度为采购人出具一份营商环境简报。全年共4份。
(2)开展营商环境调研。根据采购人每年营商环境实际工作、重点关切的内容以及企业普遍反映的内容,供应商协助采购人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走访等方式开展针对性的营商环境调研工作,出具调研分析报告。每年开展共2次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共2篇。另外每年在湖南省内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供应商安排人员协助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
2.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平台数据维护服务。为确保采购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平台平稳正常运行,供应商将派专人维护平台数据内容,涉及供应商自身数据更新以及协助采购人内采数据更新。
3.培训和宣传服务。
(1)由供应商组织相关专家,为采购人提供营商环境领域的培训,每年两次,每次至少组织一位专家。支撑园区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
(2)宣传推广。供应商借助全国主流媒体平台,每周发布1篇采购人相关宣传,扩大采购人对外影响力。宣传推广素材主要由采购人提供。
二、相关标准:
无。
三、技术规格:
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合同服务内容完成期限为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两年。验收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实施要求
(1)组织机构
质量和技术保障措施是本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的重要措施,为此供应商需在项目启动后制定完善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
人员支持:在智库咨询服务方面(营商环境季度报告和开展营商环境调研),每个项目投入研究人员不少于2人,支持人员不少1人,并提供人员名单及其详细信息。在项目服务的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平台运行期供应商安排专人对接,以保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平台的内采数据和自身数据及时更新。
(2)核心人员要求
为了保障更有效地服务,供应商需安排资深的研究人员任组长,按内容分工安排研究人员开展工作。组长具有营商环境相关研究经历,且担任过多个营商环境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研究人员具有营商环境相关研究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
(3)调整原则
本项目的组长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承诺的项目组长和主要研究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成交供应商如中途更换项目组长和主要研究人员,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2.成果提交形式
(1)服务成果:
①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平台数据维护
采购人提供营商环境监测系统相关数据涉及的经开区各部门对接人,每月10号前提供各部门数据一次,由供应商安排人员进行对接收集相关数据,维护营商环境监测系统涉及到的采购人内采数据更新及供应商自身数据更新。
②出具营商环境季度信息简报
供应商作为智力支持单位,基于“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平台”,结合其他地区优秀的营商环境案例,以及经开区内部营商环境优秀做法或典型案例,剖析经开区营商环境现状,对问题提出优化建议等,每个季度出具一份营商环境季度动态信息(简报),提交时间为每季度后一个月之内。
③开展营商环境调研
根据采购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湖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等内容,针对园区在营商环境各项指标、部门服务中存在的短板或迫切需要提升的重点领域,协助采购人开展针对性地调研工作,主要通过线上调研问卷+线下走访等形式进行摸排,深入了解企业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需求,突出重点。调研结果以营商环境调研分析报告呈现。每年由采购人发起供应商协助开展两次调研工作,调研后次月由供应商提交调研报告。
另外在湖南省内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供应商安排人员协助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
④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由供应商组织相关专家,为采购人提供营商环境领域的培训,每年两次,每次组织至少一位专家。同时在采购人的指导下,每周选定一篇符合供应商媒体特色的宣传稿件,供应商修改整理后,在21财经APP进行发布。提交成果以每月4篇进行核算。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简易验收方式。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支付方式及期限
签订合作合同,合同款支付方式为对公转账,分三次支付:
1.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20%;
2.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完成第一年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30%。
3.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50%。
4.成交供应商在每次付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交足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保密要求:
(1)研究成果及所有调研数据(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项目开始前拥有的知识产权除外),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本项目的任何资料及所产生的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纸质资料等)。
(2)供应商在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项目实施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采购人的信息,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供应商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直至采购人宣布档案公开或者已经解密,供应商同意就所承担的保密义务,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保密费用。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列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为持续发挥21世纪经济研究院智库和传播优势,延续与其的相关合作,为长沙经开区提供更加优质的智力支持和媒体支持。拟通过政府采购单一来源的方式,按程序与 21 世纪经济研究院签订合作协议,合作的内容主要包括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的数据维护、出具营商环境季度简报、开展营商环境测评调研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媒体宣传报道等方面。
二、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为90万元。服务期限为两年。具体费用组成如下:
服务主题 | 服务内容 | 具体工作 | 一年费用 | 两年合计金额 |
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平台数据维护服务 | 数据更新维护工作 | 为确保采购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平台平稳正常运行,供应商将派专人维护平台数据内容,涉及供应商自身数据更新以及协助采购人内采数据更新。 | 7万元 | 14万元 |
智库咨询服务 | 营商环境季度信息简报 | 基于“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平台”同时结合全国范围内的不同地区营商环境研究,供应商每个季度为采购人出具一份营商环境信息简报。全年共4份。 | 8万元 | 16万元 |
开展营商环境调研 | 根据采购人每年营商环境实际工作、重点关切的内容以及企业普遍反映的内容,供应商协助采购人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走访等方式开展针对性的营商环境调研工作,出具调研分析报告。每年开展共2次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共2篇。 另外每年在湖南省内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供应商安排人员协助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 | 20万元 | 40万元 | |
培训和宣传服务 | 培训 | 供应商组织相关专家,为采购人提供营商环境领域的培训,每年两次,每次至少组织一位专家。 | 10万元 | 20万元 |
宣传推广 | 供应商借助全国主流媒体平台,每周发布1篇采购人相关宣传,扩大采购人对外影响力。宣传推广素材主要由采购人提供。 | |||
合计 | 45万元 | 90万元 |
三、服务承包范围
供应商依托之前为采购人量身打造的基于数字平台的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方案,对接政府最新出台的相关政策,继续为采购人提供国际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服务,按以下三个方面开展,逐步改善营商环境具体指标,最终提升长沙经开区在全国经开区营商环境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
1.智库咨询服务。
(1)营商环境季度信息简报。基于“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平台”,同时结合全国范围内的不同地区营商环境研究,供应商每个季度为采购人出具一份营商环境简报。全年共4份。
(2)开展营商环境调研。根据采购人每年营商环境实际工作、重点关切的内容以及企业普遍反映的内容,供应商协助采购人通过线上问卷+线下走访等方式开展针对性的营商环境调研工作,出具调研分析报告。每年开展共2次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共2篇。另外每年在湖南省内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供应商安排人员协助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
2.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平台数据维护服务。为确保采购人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平台平稳正常运行,供应商将派专人维护平台数据内容,涉及供应商自身数据更新以及协助采购人内采数据更新。
3.培训和宣传服务。
(1)由供应商组织相关专家,为采购人提供营商环境领域的培训,每年两次,每次至少组织一位专家。支撑园区构建国际化营商环境。
(2)宣传推广。供应商借助全国主流媒体平台,每周发布1篇采购人相关宣传,扩大采购人对外影响力。宣传推广素材主要由采购人提供。
二、相关标准:
无。
三、技术规格:
无。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合同服务内容完成期限为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两年。验收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服务要求、质量和标准
1.实施要求
(1)组织机构
质量和技术保障措施是本项目按时按质完成的重要措施,为此供应商需在项目启动后制定完善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科学有序地开展工作。
人员支持:在智库咨询服务方面(营商环境季度报告和开展营商环境调研),每个项目投入研究人员不少于2人,支持人员不少1人,并提供人员名单及其详细信息。在项目服务的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平台运行期供应商安排专人对接,以保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平台的内采数据和自身数据及时更新。
(2)核心人员要求
为了保障更有效地服务,供应商需安排资深的研究人员任组长,按内容分工安排研究人员开展工作。组长具有营商环境相关研究经历,且担任过多个营商环境项目主要负责人的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研究人员具有营商环境相关研究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
(3)调整原则
本项目的组长须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在服务期内,成交供应商承诺的项目组长和主要研究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调整;成交供应商如中途更换项目组长和主要研究人员,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2.成果提交形式
(1)服务成果:
①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平台数据维护
采购人提供营商环境监测系统相关数据涉及的经开区各部门对接人,每月10号前提供各部门数据一次,由供应商安排人员进行对接收集相关数据,维护营商环境监测系统涉及到的采购人内采数据更新及供应商自身数据更新。
②出具营商环境季度信息简报
供应商作为智力支持单位,基于“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系统平台”,结合其他地区优秀的营商环境案例,以及经开区内部营商环境优秀做法或典型案例,剖析经开区营商环境现状,对问题提出优化建议等,每个季度出具一份营商环境季度动态信息(简报),提交时间为每季度后一个月之内。
③开展营商环境调研
根据采购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湖南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等内容,针对园区在营商环境各项指标、部门服务中存在的短板或迫切需要提升的重点领域,协助采购人开展针对性地调研工作,主要通过线上调研问卷+线下走访等形式进行摸排,深入了解企业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际需求,突出重点。调研结果以营商环境调研分析报告呈现。每年由采购人发起供应商协助开展两次调研工作,调研后次月由供应商提交调研报告。
另外在湖南省内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供应商安排人员协助配合采购人开展相关工作。
④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由供应商组织相关专家,为采购人提供营商环境领域的培训,每年两次,每次组织至少一位专家。同时在采购人的指导下,每周选定一篇符合供应商媒体特色的宣传稿件,供应商修改整理后,在21财经APP进行发布。提交成果以每月4篇进行核算。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方式:简易验收方式。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费用。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未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支付方式及期限
签订合作合同,合同款支付方式为对公转账,分三次支付:
1.双方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的20%;
2.成交供应商按合同履约完成第一年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30%。
3.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的50%。
4.成交供应商在每次付款前,须向采购人提交足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保密要求:
(1)研究成果及所有调研数据(资料)的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项目开始前拥有的知识产权除外),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本项目的任何资料及所产生的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纸质资料等)。
(2)供应商在项目完成后仍对其在项目实施期间接触、或因接触而知悉的属于采购人的信息,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供应商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直至采购人宣布档案公开或者已经解密,供应商同意就所承担的保密义务,采购人不再向供应商支付任何保密费用。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详列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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