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0014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XX镇城市5G智慧停车系统服务项目(ZJZT-2022-11030)合作伙伴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详情 公示标题 : [2022]0014 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XX镇城市 5G 智慧停车系统服务项目(ZJZT-2022-11030)合作伙伴公示 创建日期: 2022-05-09 16:51:54 是否终止: 否
[2022]0014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XX镇城市 5G 智慧停车系统服务项目(ZJZT-2022-11030)合作伙伴公示
 
按照遴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遴选结果如下:
序号
合作伙伴
合作伙伴数量
1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

公示时间:2022年05月10日至2022年05月12日,共3天。
公示期间,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合作伙伴有异议的,可向遴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遴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遴选人/遴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遴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邮箱地址: tuyingying.gyl@chinaccs.cn
 
   遴选人:浙江省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遴选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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