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绿色低碳技术中心项目
发布时间:2023-10-07 11: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绿色低碳技术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1000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1071号、苏发改基础发〔2021〕1033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对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绿色低碳技术中心项目HWK-LSZX-1、LHK-LSZX-1、XYK-LSZX-1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
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是沪武国家高速公路(G4221)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苏沪界向西至董浜枢纽段为与沈海高速公路(G15)共线段。本项目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中“十五射六纵十横”中“横八”的重要组成部分,连接苏南和上海,是江苏省与上海市的主要出入通道之一。
既有高速公路于2000年开工建设,2004年全线建成通车,本次扩建段路线起自浏河大桥苏沪界,向西经太仓、常熟、张家港、江阴、惠山、武进,止于常州南互通,全长134.865km。现状苏沪界至浏河大桥北桥头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为34m;浏河大桥北桥头至董浜枢纽段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35m;董浜枢纽至常州南互通段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为28m。现状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20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7处,一般互通式立交13处;全线设置3处服务区,分别为沙溪服务区、新桥服务区、芙蓉服务区。扩建后全线共设互通24处,其中枢纽互通7处,一般互通17处。
(2)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
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中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G25)的组成部分,也是江苏省“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南京至连云港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拟扩建工程起自连云港(宁海枢纽),顺接长深高速鲁苏界至连云港段,止于淮安(王兴枢纽),顺接长深高速淮安至南京段和京沪高速公路,并便捷连接连云港新机场和淮安涟水机场以及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出海港口连云港港,同时通过长深高速淮安至南京段,构成南京至淮安、连云港等苏北城市的最便捷运输通道,在国家和区域路网中居重要地位。
现有长深高速连云港(宁海枢纽)至淮安(王兴枢纽)段全长约99公里,2000 年年底由原宁连一级路改建而成,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 米。扩建工程拟沿旧路扩建,起自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枢纽北,接已建的长深高速连云港过境段和连霍高速连云港过境段,经灌云、灌南、涟水,止于淮安市淮阴区王兴枢纽北,接正在扩建的京沪高速淮安至江都段和拟改扩建的长深高速王兴至淮安西枢纽段,全长约99公里。原位改扩建现有宁海(枢纽)、灌云北(枢纽)、灌云南、灌南、灌南南、高沟、涟水、淮安机场8 处互通式立交,移位重建连云港南(原宁海)、伊山(原灌云西)2 处互通式立交,新增涟水北互通1 处。同步完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全线设计速度采用120 公里/小时,除宁海枢纽互通区主线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扩建、路基拓宽至34.5 米外,其余路段扩建至八车道,一般路段路基拓宽至42 米,局部压缩硬路肩。新沂河特大桥段约3.2 公里新建的分离式路基和桥梁宽度采用2×13.25米,现有路基和桥梁维持原宽24.5 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直接利用的桥涵维持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汽车-超20 级、挂车-120),拼宽利用的桥涵承载能力极限状态满足公路-I 级,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满足原设计汽车荷载等级。
(3)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
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北起于雪堰枢纽,接正在建设的苏锡常南部高速,南止于宜兴市西的新街镇,接已建的长深高速公路宁杭段,全长35.735km。本项目全线设计速度为120km/h,扩建为双向8车道,一般路段路基拓宽至42m。估算总投资按74.23亿元控制(未含建设期债券利息),建设工期约3.5年。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即HWK-LSZX-1、LHK-LSZX-1、XYK-LSZX-1标段。
HWK-LSZX-1标段的服务桩号范围:K0+000~K134+845;
LHK-LSZX-1标段的服务桩号范围:K0+000-1~K96+884.464;
XYK-LSZX-1标段的服务桩号范围:K135+276~K171+625。
主要工作内容:
提供绿色低碳、品质工程高速公路扩建总体规划、环保管理、监测检测、评价论证等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实现项目绿色品质数字化管理。包括:
(1)绿色低碳建设咨询服务:绿色低碳建设总体规划、碳排放咨询检测等;
(2)环保咨询服务:配合委托人开展环保监管、环境监测、环保投诉处置等,配合环保设计和验收等;
(3)部、省级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咨询服务。
2.3计划服务期
服务期:自委托人现场管理机构发出开始合同服务工作书面通知之日起,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
HWK-LSZX-1标段计划服务时间:2023年11月~2027年6月,共44个月;
LHK-LSZX-1标段计划服务时间:2023年11月~2026年12月,共38个月;
XYK-LSZX-1标段计划服务时间:2023年11月~2026年12月,共38个月。
交、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如有)阶段的配合时间:约24个月。
其中,沪武项目后续主体施工标段进场施工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服务期根据用地批复、工程进度和工作内容可能会有所调整,受托人在实施过程中应予服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条件
业绩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绿色公路咨询项目或绿色公路研究项目。
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投标人在委托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项目负责人条件:
应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在绿色公路咨询项目或绿色公路研究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3)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如同时投标,则有关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b、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中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c、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1室
电话:025-83300827
联系人:徐蕾、孙宁
工作QQ:2048475103(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它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沪武高速公路太仓至常州段扩建工程绿色低碳技术中心项目HWK-LSZX-1标段、长深高速公路连云港至淮安段扩建工程绿色低碳技术中心项目LHK-LSZX-1标段、无锡至宜兴高速公路雪堰枢纽至西坞枢纽段扩建工程绿色低碳技术中心项目XYK-LSZX-1标段共计3个标段中,1家单位最终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7日21:00至2023年10月10日21: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
8.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048475103。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10时30分。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2)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4)因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电子标系统近期进行了升级,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时,投标人仍按原有方式采用CA锁配合解密。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结束,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系统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自动解密,无需投标人再采用CA锁配合解密。随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部分进行唱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