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汾湖元太芯谷电梯采购项目(一、二标段)的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12080025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施工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宇0512-6366386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120800251
项目名称: 汾湖元太芯谷电梯采购项目(一、二标段)
建设单位: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汾湖元太芯谷电梯采购项目(一、二标段)(招标项目编号:FHGC20230250S),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52万元,招标人为;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汾湖元太芯谷工程位于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沪大道以北,常嘉高速以东,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招标主要内容为:一标段:2#楼、5#楼、6#楼共22台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二标段:3#楼、4#楼、7#楼、8#楼共23台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
范围 汾湖元太芯谷电梯采购项目(一、二标段);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12-29 13:30
开标地点
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1103开标室

其他
项目概况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的汾湖元太芯谷电梯采购项目(一、二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获取采购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29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FHGC20230250S (二)项目名称:汾湖元太芯谷电梯采购项目(一、二标段)(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贰佰伍拾贰万元整(¥12520000.00)一标段:人民币陆佰肆拾肆万元整(¥:6440000.00)二标段:人民币陆佰万零捌万元整(¥:6080000.00)本项目分标段采购,进入每个标段评审的实质性响应且具有得标权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不足三家,认定该标段采购失败。已递交某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本次招标项目共二个标段,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报名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单位最多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中标,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顺序确定。每个标段中标单位为一名。(四)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五)交付期限: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具体按照甲方指令执行。合同签订完成后收到甲方书面排产通知后自行排产,自行保管;收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60天内将全部货物送货到位并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取得合格证后交付甲方使用。如不能如期交付,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单位须承担由此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六)交付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七)质保期:项目整体免费质保期不低于2年,采购清单中货物质保期有特殊要求的应不低于特殊要求,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维修、保养、非人为原因损坏更换服务。(八)采购需求:汾湖元太芯谷工程位于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沪大道以北,常嘉高速以东,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招标主要内容为:一标段:2#楼、5#楼、6#楼共22台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二标段:3#楼、4#楼、7#楼、8#楼共23台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及相关售后服务。(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合格投标单位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电梯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新证)。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三、报名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单位的以下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合理期限内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最新一期的年度会计报表或审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或承诺;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证明资料;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请各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报名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加投标。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2月15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2288号银都大厦B座10楼。四、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2、获取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2288号银都大厦B座10楼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4、采购文件成本费每份人民币伍佰元,分标段收取,现金收讫,采购文件获取后一概不退。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29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13: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9日13:30(北京时间)4、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1103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勘察现场:招标文件发出后,由投标人自行组织但招标人会配合安排进行工地踏勘,以使投标人充分了解本项目周边状况、现场条件、现时的工程进度、现场布置情况和可能影响到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其他所有事项。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对现场进行了充分考察,且充分考虑了现场因素。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费用自理。2、采购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以内0.8%的差额定率累进法的计算收取。请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3、投标保证金:无 ,需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4、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5%。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 系 人:施工联系电话:0512-63135137  地 址:吴江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2288号银都大厦B座10楼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沈宇、顾成飞 电 话:0512-63663868   九、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同时发布在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中标公告亦是刊登在此,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汾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吴江区黎里镇芦莘大道1118号
联系人:
施工
电话:
0512-631351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松陵镇鲈乡南路2288号银都国际商务中心B1001
联系人:
沈宇
电话:
18151121472
电子邮件:
yujieltd@163.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