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街口及回龙观院区锅炉燃烧器维保服务项目邀请函
金额
29.6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t202322
预算金额29.6万元
招标公司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招标联系人王少辉
招标代理机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代理联系人王少辉010-585161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积水潭医院就如下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比选。
1. 项目名称: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及回龙观院区锅炉燃烧器维保项目
2. 项目编号:JST202322
3.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本项目预算: 29.6万,服务期:2年
7. 采购内容: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及回龙观院区锅炉燃烧器维保,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必选项目要求。
8. 工程地点: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及回龙观院区
9.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Ø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Ø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10. 《比选文件》: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电话、短信报名。编辑短信: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招标文件用),发短信: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人加盖公章
(2) 地点:北京积水潭医院资产处招标办
(3) 文件联系人:王少辉
(4) 联系方式:电话:010-58516135/13910862553 传真:010-58516130
(5) 报名资料:
5.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供应商若为法人比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比选,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 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比选。
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北京时间09:3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届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比选仪式,并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评定成交标准: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综合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地 址: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 北京市西城区东街31号
联 系 人:王少辉
电 话: 010-58516135/13910862553
传 真: 010-58516310
1. 项目名称: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及回龙观院区锅炉燃烧器维保项目
2. 项目编号:JST202322
3. 采购人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4.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5.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 本项目预算: 29.6万,服务期:2年
7. 采购内容: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及回龙观院区锅炉燃烧器维保,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必选项目要求。
8. 工程地点: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及回龙观院区
9.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Ø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Ø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10. 《比选文件》: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电话、短信报名。编辑短信: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发招标文件用),发短信:营业执照和授权委托人加盖公章
(2) 地点:北京积水潭医院资产处招标办
(3) 文件联系人:王少辉
(4) 联系方式:电话:010-58516135/13910862553 传真:010-58516130
(5) 报名资料:
5.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供应商若为法人比选,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比选,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 未报名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比选。
1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5日北京时间09:30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届时请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比选仪式,并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 评定成交标准:根据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综合得分最高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
地 址:北京积水潭医院新街口院区 北京市西城区东街31号
联 系 人:王少辉
电 话: 010-58516135/13910862553
传 真: 010-5851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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