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姑苏区河道保洁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10日上午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GS-G-002
项目名称:姑苏区河道保洁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叁拾肆万贰仟捌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28,342,800.00元
其中:
第一标段:古城片
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万零陆仟玖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10,406,900.00元
第二标段:城北片
人民币(大写):玖佰零肆万捌仟贰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9,048,200.00元
第三标段:城南片
人民币(大写):捌佰捌拾捌万柒仟柒佰元整
人民币(小写):¥8,887,7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姑苏区河道保洁管理服务。
(二)项目说明:
1、总体要求:
(1)满足每班8小时工作制每船两名保洁人员的配置要求;原则上:标段与标段交界处有泵闸的以泵闸为界,无泵闸的以河口线为界(标段保洁交界各延伸50米),存在争议的由采购单位认定保洁责任。
(2)按采购单位要求每日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关运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清运量、船只运行情况、人员考核情况等;每月15日前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关运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信息、工资和加班费发放、船只完好率、垃圾清运量等,并确保资料信息的真实性。
(3)河道保洁工作内容:包括水面垃圾等漂浮物打捞,河内水草绿萍、岸坡垃圾、桥洞桥墩垃圾等清理,驳岸杂树杂草杂物清理(包括落入河内的各类树枝及杂物等)、协助做好蓝藻防控工作。详见姑苏区河道保洁服务作业质量考核评分细则。
2、作业时间:原则上根据季节和昼夜长短变化,采用冬令时、夏令时。
3、人员、设备要求:各类保洁作业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如有)、现场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保洁船养护员(电工)、信息化管理员数量满足招标文件清单要求。人员更换必须及时书面报备。无特殊情况下,落实接替人员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替。船只分布合理,自备船配置符合标段河道保洁质量需求。各类工具和劳保用品发放到位,相关设备保管得当,运行良好,相关设施管理良好,不存在安全隐患。详见姑苏区河道保洁服务作业质量考核评分细则。
人员要求如下:具体标段保洁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项目组成员要配电子信息工牌。
标段 |
项目经理 |
现场管理员 |
安全管理员 |
保洁船养护员 (在岗) |
信息化管理员 |
保洁员 (在岗) |
垃圾清运车 |
第一标段 (古城片) |
1 |
7 |
1 |
2 |
1 |
122 |
8 |
第二标段 (城北片) |
1 |
7 |
1 |
2 |
1 |
112 |
8 |
第三标段 (城南片) |
1 |
7 |
1 |
2 |
1 |
106 |
8 |
合计 |
3 |
21 |
3 |
6 |
3 |
340 |
24 |
注:上表中列明的人员及设备配备数量为本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投标单位在不降低服务要求前提下,科学合理的安排人员的配置方式及配置数量,合理的人员配置须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配置完成。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配置完成,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1)项目经理:
投入本项目经理1名,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25周岁(含)-50周岁(含),必须专门服务于本项目,不得用于其他项目中。中标后项目经理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更换项目经理将视为违约行为,采购单位将向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100000元/人次。中标后由于项目经理现场管理工作不到位,或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视为不称职,采购单位将要求中标单位更换相应的项目经理,并向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50000元/人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有社保局盖章)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标。
(2)现场管理人员:
投入现场管理人员7名,人员年龄25周岁(含)-55周岁(含),现场管理人员应在中标区域内来回巡视,督促保洁员安全驾驶、规范作业,确保保洁范围无垃圾,及时上报不利于河道的各类问题(如违章、排污等)。做好中标区域内船只充电点的各项检查,夜间巡视须配备专门人员,每个点每晚至少巡视2次。做好蓝藻期间蓝藻巡查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有社保局盖章)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标。
(3)安全管理员:
投入现场安全管理员1名,人员年龄25周岁(含)-55周岁(含)。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有社保局盖章)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标。
(4)保洁船养护员(在岗):
投入保洁船养护员2名,人员年龄25周岁(含)-55周岁(含),须有有效期内的电工证,且有船只养护相关经验。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电工证复印件、已履行完成的项目合同复印件(如项目合同中未能体现保洁船养护员名字的,则须由业主方出具担任该合同保洁船养护员的证明)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有社保局盖章)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标。
(5)信息化管理员:
投入信息化管理员1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负责远程监督船只保洁工作、相关台账管理、定期负责标段内船只质量安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最新一期社保证明(有社保局盖章)复印件,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标。
(6)保洁员(在岗,含船舶驾驶):
①男60周岁(含)以内、女55周岁(含)以内人员数量占承担本项目作业人员总数的比例≥70%。
②保洁作业人员待遇不得低于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中标单位须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保险,并对符合年龄要求的作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金及公积金补贴。
③如投标单位投标时未拥有相应数量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人员,须在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天内配置完成。最低配置数量为:第一标段:43人;第二标段:12人;第三标段:24人。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配置完成,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④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求。
(7)车辆要求:
①车辆(装备)技术参数:
序号 |
车辆装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示例图片 |
1 |
后装式压缩垃圾车(辆) |
(1)核定载质量≥2300kg (2)整备质量≤8600kg (3)6.4m3≥厢体容积≥6m3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三轮清运车 |
(1) 核定载质量≥800kg (2) 整备质量≤1300kg (3) 箱体容积≥1.6m3 |
注:表格中车辆(装备)图片仅作参考,采购单位不指定厂商、品牌及车型,投标单位可自主采购符合技术参数的车辆投入本项目使用。
②车辆(设备)专用原则:
A、投标单位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配备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辆(设备),并须承诺投入车辆(设备)均为本项目(标段)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标段或其他项目,且原则上不得更换。
B、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专用车辆(设备)用于其它项目的,或在检查过程中有车辆(设备)不到位现象的,或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更换车辆(设备)的,将被视为违约,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1万元/台/次。若出现3台/次(含)以上该类违约现象,采购单位有权给予加倍处罚或解除本项目合同。
C、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单位如需更换本项目专用车辆(设备),应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所更换车辆(设备)的型号、参数、性能等不得低于其投标文件承诺,且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初次登记日期不得早于被更换车辆,中标单位更换车辆的,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收取违约金1万元/台/次。
③中标后,车辆外观喷涂必须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执行,相关费用包含于投标报价内。在合同期内,采购单位有权调整喷涂样式。此项要求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无条件服从采购单位要求的车辆外观喷涂样式及次数。
④投入本项目使用的车辆均须纳入信息化监管考核,日常考核按照《2022年姑苏区环境卫生机械化监管考核方案》执行。信息化监管配套硬件(GPS等)技术参数及列装规范,由中标单位按照采购单位制订的标准执行。合同期内采购单位有权调整技术参数及列装规范。此项要求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无条件服从。
(8)自备船要求:
因断头浜、施工需要、桥梁高度限制等因素造成的无法正常作业的河道,投标单位可根据作业实际需求和自身情况充分考虑配备自备船情况。
(9)垃圾清运要求:
①河道垃圾应放置在固定垃圾上岸点,并做好垃圾上岸点的清洁工作,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无投诉。
②河道垃圾收集日产日清。河道垃圾上岸后,需在1小时之内拖运至垃圾中转站。保洁河道应至少每日二次收集垃圾。第一次收集时间:8:00-9:00,第二次收集:14:00-15:00。具体时间可按采购单位要求进行调整。
③服从采购单位对河道垃圾收运的应急保障工作。
(10)船只及配套设施养护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应做好船只及河道保洁作业相关的配套设施的养护工作,以满足保洁要求;保洁船只集中停放,与闸站、枢纽、泵站保持安全距离;做好船只充电及配套设施的保管、巡视、养护等相关工作。
(11)进场核验:
进场核验时间为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周内,采购单位、专家评委、区招标领导小组代表等相关人员组成进场核验小组对中标单位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自备船只、垃圾运输车辆、设备等的到位情况进行现场核验,由采购单位出具进场核验报告。现场核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由采购单位出具“合格”的进场核验报告并明确进场日期。现场核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进场服务,在进场核验报告中明确不符合事项及整改期限,无论采购单位是否同意进场服务,中标单位均应按1万元/天的标准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收取时间自核验之日起至中标单位整改完成核验合格之日止。
(12)环卫工人“第13个月工资”及春节慰问金发放要求:
①中标单位须配合采购单位完成环卫工人“第13个月工资”及春节慰问金发放,由中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的数量先行垫付发放,后根据发放凭证按实结算。
②环卫工人“第13个月工资”不低于当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春节慰问金不低于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审核条件和发放办法由采购单位制订。
③发放人数不超过投标承诺的保洁作业人员总人数,若有多出,多出部分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④如出现虚假申报、冒充领取、克扣少发、拖延发放等情况,中标单位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按照《苏州市环卫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苏城规字[2023]1号)文件要求采取的信用等级降级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凭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3048755361,895706745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咨询电话:400677680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7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姑苏区莲升路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州市姑苏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4、本采购信息同时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第一、二、三标段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均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标段划分及中标原则:
(1)本次招标项目共三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进行开标。投标单位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本次招标每个投标单位的累计中标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一个。
(2)若投标单位按评标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中标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单位的中标标段。
(3)已在前期各标段评审中获得了采购文件规定的得标上限数的供应商,不再具有该标段的得标权,不应计入该标段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数量内。
(4)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中标结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姑苏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海路1000号
联系方式:0512-65885691(许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7、0512-651616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萱、沈川渝
电话:0512-65161797、0512-65161672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姑苏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单位2023年度(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苏州城区蓝藻打捞管理服务项目 | 负责苏州城区蓝藻打捞管理 | 115.9200 | 2023年05月 | 是 | 否 | 实际招标金额以招标文件为准 |
2 | 苏州市城区河道保洁管理服务项目 | 苏州市城区古城片、城南片、城北片河道保洁管理服务 | 3070.4700 | 2023年05月 | 否 | 否 | 实际招标金额以招标文件为准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姑苏区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3年0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