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建镇达标区治本清源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镇达标区治本清源项目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建镇;
2.2工程规模:对新建镇2个达标区的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整治,共计范围约4.16 平方千米,主要包括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阳台废水收集、管道修复;市政管网部分混接改造、空白区管网新建、雨水管道修复;企事业单位混接改造、管道修复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工作及保修期阶段的服务工作。具体范围及工程由业主根据现有在监监理合同执行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2.4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8万元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费清单(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总监投标;
3.3其他要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按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以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费清单(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工作日);报名地址: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材料前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6楼611)。
4.2报名须需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5.4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保证金交款账户:宜兴市新建镇财政局;
账号:3202232201201000049513;
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新建支行;
(保证金必须公司账户转账缴纳,不支持现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如中标,合同签完后交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百分之十。
5.5开标时须提供的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④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的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⑥授权委托书;⑦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新建镇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861558989
2023年3月10日
本招标项目新建镇达标区治本清源项目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宜兴市新建镇;
2.2工程规模:对新建镇2个达标区的排水管网进行排查整治,共计范围约4.16 平方千米,主要包括小区雨污混接改造、阳台废水收集、管道修复;市政管网部分混接改造、空白区管网新建、雨水管道修复;企事业单位混接改造、管道修复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等工作及保修期阶段的服务工作。具体范围及工程由业主根据现有在监监理合同执行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2.4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8万元
2.6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投标总监理工程师以总监身份已承担的监理工程不得超过2个(含2个),且在宜兴市外不得有在监项目,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费清单(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续聘的项目总监投标;
3.3其他要求: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规定,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最低配备标准按如下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以上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费清单(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如有人员已调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视为弄虚作假查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4.8投标人正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工作日);报名地址:在上述报名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携下列材料前往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兴市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6楼611)。
4.2报名须需携带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5.4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要求投标人在报名前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
保证金交款账户:宜兴市新建镇财政局;
账号:3202232201201000049513;
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新建支行;
(保证金必须公司账户转账缴纳,不支持现金)。开标当天投标人需在交验投标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投标。如中标,合同签完后交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百分之十。
5.5开标时须提供的符合性审查原件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④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的近三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指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⑥授权委托书;⑦投标保证金转账记录。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被锁定并进入整改期的,自锁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资质参加本工程投标(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5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新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新建镇
联 系 人:蒋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兴市岳东路1号久光大厦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8861558989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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