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任务保障服务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2023-JH13-F3006)(第1、2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h13-f300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某任务服务保障竞争性谈判公告
二、项目编号: 2023-JH13-F30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
服务期限
备注
01
某无线通信系统
服务保障
详见技术要求
甲方指定
地点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具备服务保障条件
 
02
某平台保障服务
详见技术要求
甲方指定
地点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具备服务保障条件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报价包含售后服务和现场全过程技术保障经费。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最高限价:
第1包:129.8万
第2包:166.6万
3.本项目 每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第1包特定资格:
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军内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未二证合一的,可提供《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和《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第2包特定资格:
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设备服务、仓储服务等内容。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并申领数字身份证书。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 年 10 月 24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上午 0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4 : 50 至 17 : 30 。
(二)申领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军内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未二证合一的,可提供《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书》和《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证书过期1年内或正在办理,需出示签发部门开具的通过资格审核证明。
8.保密责任书。
  (四)申领方式
报价供应商指定保密人员携带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及保密人员证明材料线下现场领取,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携带的电子材料需刻录在光盘内,PDF盖章彩色扫描格式和Word格式文档)。
备注:以上条件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投标文件判定。
(五)谈判文件售价:  免费  。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 2023 年 11 月 1 日 08 时 30 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 2023 年 11 月 1 日 09 时 00 分。
(三)报价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 2023 年 11 月 1 日 09 时 30 分。
(二)谈判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孙助理   魏助理      
办公电话: 0429-2736772     0429-2736771   
移动电话: 13700195581      15124024523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助理  
办公电话:   0429-2736333  
移动电话:  13898929499   
十一、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保密责任书;
8.本项目特定资格证明材料;
9.采购文件发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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