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3797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宜发改发【2023】198号
预算金额37975万元
招标公司宜宾市林业和竹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发【2023】1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林业和竹业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林业和竹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宜发改发【2023】19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的 宜宾市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至 / 公路项目 宜宾市翠屏区、南溪区、叙州区、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珙县、兴文县、屏山县,新建防火通道623.56公里,改建36.34公里等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监理工作 工程(应在此明确施工监理招标范围,如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级设施工程等),全长 / 公里,技术标准为 / ,工程概算投资额 37975万元。 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共5个月(或150日历日),监理服务期29个月(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或870日历日)。 本工程设置1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第一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个,第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个, / 。 第一监理合同段为宜宾市增发国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第 / ~ / 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桩号为K / + / ~K / + / ,长 / 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防火通道623.56公里,改建36.34公里等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监理工作 。 第二监理合同段为/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第 / ~ / 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桩号为K + / ~K / + / ,长 / 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乙 级及以上或 / 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招标人应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等级提出明确要求),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一个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工程造价2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路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信用等级高的投标人,给予增加参与投标标段数量的优惠。]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在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信用等级评价中评为C级及以上。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按照宜府办函﹝2018﹞136号、宜府办函〔2019〕3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5-30 00:00 至 2024-06-03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6-20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ibin.gov.cn(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仅适用于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且应在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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