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沙自贸临空区招商配套服务中心项目装配式建筑及室外场景打造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080.5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f2022010500292
预算金额79.16万元
中标公司长沙落根公园管理有限公司1080.5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F202201050029-1

采购人(全称): 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临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落根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自贸临空区招商配套服务中心项目装配式建筑及室外场景打造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F20220105002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自贸临空区招商配套服务中心项目装配式建筑及室外场景打造项目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具体详见清单110805510.39
 合计金额小写: 10805510.39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零捌拾万零伍仟伍佰壹拾元叁角玖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室外

详见附件清单

1项

3271582.54

3271582.54

1.1

室外景观布置

详见附件清单

1项

1719229.28

1719229.28

1.2

室外苗木

详见附件清单

1项

1004261.63

1004261.63

1.3

室外安装

详见附件清单

1项

548091.63

548091.63

2

建筑基础

详见附件清单

1项

2367360.08

2367360.08

3

建筑钢结构

详见附件清单

1项

791623.39

791623.39

4

室内布置

详见附件清单

1项

3332135.62

3332135.62

5

设施设备安装

详见附件清单

1项

733648.27

733648.27

6

设计费

详见附件清单

1项

309160.50

309160.50

合同金额小写:10805510.39元

大写:壹仟零捌拾万伍仟伍佰壹拾元叁角玖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甲方项目施工开始直至质保期满。

3.2 履行地点:湖南自贸区长沙临空片区;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产品运输到达卸货地点后,经甲方指派人员认定产品合格后方可卸货,乙方擅自卸货视无效处理;乙方对其派出的运输、装卸、搬运等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和安全事故责任承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的法律、经济责任以及任何的连带责任。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24165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装配式建筑主要材料到场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30%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6110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装配式建筑主体完成,乙方组织完成初验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862479.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经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临空管理委员会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40275.8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长沙落根公园管理有限公司:43189999101000424223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要求不少于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依据甲乙双方最终确定设计施工手册进行验收。

4.验收依据:招标文件、中标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设计、施工质量等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5.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6.系统验收:中标人根据采购要求进行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和整体效果方面的验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各应用系统使用说明、设施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2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或安装产品,以及不能确保甲方按时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款项总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标准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2年2月23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与线下纸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线下纸质合同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县黄花镇远大三路2899号紫气东来酒店三楼301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三一路3号星电恬园2栋809室
法定代理人: 罗新跃 法定代理人: 方展
委托代理人: 罗新跃 委托代理人: 方展
电话: 0731-86882900 电话: 0731-84021717
传真: 0731-86882900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长沙自贸临空区招商配套服务中心项目装配式建筑及室外场景打造项目合同.pdf
  2. 附件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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