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a2407260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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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24072601329 采购方式 公开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30 20:00: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7-30 20:00: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移动式干湿两用吸尘器

工业加厚不锈钢桶式,干湿两用+吸力可调的大吸力吸尘器,带滑轮,可以推吸、手持双模式;容积100升;功率4800W;配有集成带、吸尘毛刷、吸水皮刷等;

杰诺

2


2024-08-10 00:00:00

刮好净平板拖

免手洗,加厚桶身,共六块替换布,筒体尺寸:底宽*高:23*39cm,其中顶内胆宽18.5cm;拖把尺寸:底刷板长*宽:33*12cm,手把长123cm

妙洁

5


2024-08-10 00:00:00

强磁吸铁棒

磁棒材质304不锈钢,总长900mm,磁棒直径22mm,强磁性能N40,其中有磁部分长度300mm;适应环境:干湿两用;使用方式:闭合带磁,拉伸无磁。可吸铁块扳手、铁屑等。

挚凌

2


2024-08-10 00:00:00

隔离带伸缩带栏杆不锈钢安全围栏警戒线警示柱护栏

栏杆高度90cm,直径6.3cM;底盘直径32cm(不锈钢材质);栏杆和底盘为深绿色。伸缩带宽度4.8cm,伸缩带长度2米,颜色浅绿色。

鼎达

65


2024-08-10 00:00:00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山东济南市钢城区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莱钢大道与鸣翔大街交叉口山钢股份采购中心
二、保证金额度:0元
三、商务条款:
1.包装和运输 1.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1.2卖方应按照规定的交货状态安排包装交货。如没有交货状态要求的应整机包装交货,如果确需拆解或者零部件状态交货的应事先得到买方的书面确认,且运到项目现场的组装应有卖方完成。 1.3随机资料应至少包括%3A随机资料清单;装箱单,质量证明/合格证,原产地证或制造商声明;出厂检验证书(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证书后面)。 1.4每个包装箱/盒内每一件/台/套独立设备和零部件都需要系挂标签和装配图或全套的加工制造图,并注明名称、规格型号、重量、在装配图中位置编号;同一盒内完全相同的零配件需要在盒外表面贴挂标签,并注明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厂家、数量、以及在装配图中位置标识等。 1.5卖方应在车辆到达现场日期3日之前以邮件或微信形式将详细的货物清单及到货登计表发给买方,并按要求进行验货登记预报。通知前后应电话提醒。 2.保证 2.1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项目现场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还保证出厂的货物满足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货物功能、加工及装配精度和性能指标要求。卖方对货物的质量负全部责任。本保证应在合同货物上机或验证后的12个月内保持有效,或在全部货物交付完成后18个月内保持有效,以先到为准。 2.2买方应尽快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2.3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 3.索赔 3.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并且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偏差情况、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降低值可以应买方的要求用不高于合同单价或买方认可的价格来增补买方需要的零件、部件和/或设备的方式进行商务平衡。 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4)根据货物的数量偏差情况,用符合合同规定或买方可以接受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零件、部件和/或设备补供,但应满足买方在进度上的要求;退回多出的部分(对于多出的部分买方也有权不予退回),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 3.2卖方的错误导致的买方增加的所有的花费和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采购等。 3.3卖方违反合同条款第3.1和3.2以外的条款或者技术附件的规定,给买方造成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 3.4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日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O日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任一笔付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卖方补交。 3.5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总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按照合同总价的0.5%/周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该项误期赔偿费不会超过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如果不终止合同的话,上述误期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卖方继续发货和其它的合同义务。 4.付款: 4.1付款方式:付款币种为***,采用现汇方式。付款周期180天。 4.2付款条件 1) 合同设备制造完毕,经双方验收合格并货到买方现场(或买方指定仓库),在买方收到卖方的下列单证且确认单证无误后支付: A 金额为合同设备总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技术条款:
1.卖方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以及买方的技术要求(技术附件或加工制造图纸,如有);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检验和测试 2.1买方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要求。检验和/或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为此承担费用。 2.2如果任何被检验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要求。 2.3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出厂检验证书,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出厂检验证书后面。 2.4货物抵达目的仓库和/或现场后,买方将和卖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联合检验。如果发现质量、规格、数量等有与合同或附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开箱联合检验后90日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2.5如果在质保期内,根据买方的检验或其它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及其附件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但不迟于质保期满后第31天。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询单整体低价中标确定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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