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封闭和半开放条件下智能车路系统测试评估与示范应用项目IVIS测试评估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发无人驾驶目标车系统国际招标公告(1)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19/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5-1940qtzb5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陈传阳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源010-52295206
标书截止时间2019/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19/06/14
公告正文
封闭和半开放条件下智能车路系统测试评估与示范应用项目 IVIS测试评估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发无人驾驶目标车系统国际招标公告(1)
发布时间:2019-05-24
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9-05-24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封闭和半开放条件下智能车路系统测试评估与示范应用项目 IVIS测试评估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发无人驾驶目标车系统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5-1940QTZB5001
招标项目名称:封闭和半开放条件下智能车路系统测试评估与示范应用项目 IVIS测试评估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发无人驾驶目标车系统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没有不良记录。
(2)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4)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5) 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由出口国政府授权机构签发的设备的原产地证明书,在投标时须提供原厂商承诺函。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 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投标方或货物制造方近3年在国内汽车行业已提供成功运用的本次招标同类货物不少于5套,无重大质量问题投诉。并提供主要业绩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明资料:提供合同主页复印件(包含合同主体标的物等主要内容)和用户清单(包括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9) 未能按照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05-2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05-31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
招标文件售价:¥1000/$180
其他说明:所有的投标人可从 2019 年 05 月 24 日至2019 年 05 月 31 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在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须持以下资料到第8条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的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留存(1)的原件和(2)—(6)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持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可以代替上述(3)-(5)项资料。如果投标人是中国境外的,只需提交(1)和(2),招标代理机构将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06-14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第一开标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第一开标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 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大杜社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试验场
联系人:陈传阳
联系方式:010-6158348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
联系人:付源
联系方式:010-52295206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招商银行深圳新时代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755933441610901
账号(美元):
其他:户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9、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68万元整(含税)。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属于无效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招标答疑: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最迟须在2019 年 06 月 04 日12:00(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人民币,采用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收款人为“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详见投标资料表中规定。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依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2014年第1号令)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在招标网(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免费注册,注册时应当在招标网在线填写招投标注册登记表,并将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招投标注册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至招标网;境外投标人提交所在地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无印章的,提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招投标注册登记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招标网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投标,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7、投标人须派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开标会议。
8、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封闭和半开放条件下智能车路系统测试评估与示范应用项目 IVIS测试评估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发无人驾驶目标车系统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45-1940QTZB5001
招标项目名称:封闭和半开放条件下智能车路系统测试评估与示范应用项目 IVIS测试评估技术研究及装备研发无人驾驶目标车系统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无人驾驶目标车系统 | 1套 | 非标 | 用于各车型AEB偏置工况,以及ACC切入切出工况,交叉路口相遇的AEB工况,以及三级及以上自动驾驶人车多目标路况模拟测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没有不良记录。
(2)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及维修能力(投标人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4)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5) 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由出口国政府授权机构签发的设备的原产地证明书,在投标时须提供原厂商承诺函。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7) 单位负责人/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 投标方或货物制造方近3年在国内汽车行业已提供成功运用的本次招标同类货物不少于5套,无重大质量问题投诉。并提供主要业绩有效证明材料(有效证明资料:提供合同主页复印件(包含合同主体标的物等主要内容)和用户清单(包括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原件备查)。
(9) 未能按照规定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9-05-24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9-05-31
是否在线售卖标书:否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
招标文件售价:¥1000/$180
其他说明:所有的投标人可从 2019 年 05 月 24 日至2019 年 05 月 31 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在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代表须持以下资料到第8条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的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留存(1)的原件和(2)—(6)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持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可以代替上述(3)-(5)项资料。如果投标人是中国境外的,只需提交(1)和(2),招标代理机构将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06-14 09:3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第一开标室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第一开标室
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在必联网( 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中公高远汽车试验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马驹桥大杜社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试验场
联系人:陈传阳
联系方式:010-6158348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外运大厦B座5层501
联系人:付源
联系方式:010-52295206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招商银行深圳新时代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美元):
账号(人民币):755933441610901
账号(美元):
其他:户名: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9、其他补充说明
其他补充说明: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68万元整(含税)。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否则属于无效投标。
2、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招标答疑: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最迟须在2019 年 06 月 04 日12:00(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4、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人民币,采用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收款人为“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详见投标资料表中规定。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依照《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2014年第1号令)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在招标网(中国国际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免费注册,注册时应当在招标网在线填写招投标注册登记表,并将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招投标注册登记表及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交至招标网;境外投标人提交所在地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无印章的,提交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招投标注册登记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招标网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投标,有特殊原因的除外。
7、投标人须派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开标会议。
8、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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