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发展路(银盖路-潭州大道)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jc2021-gc(xt)-05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方先生0731-55573766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裕豪1508077993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发展路(银盖路-潭州大道)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0

  • 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发展路(银盖路-潭州大道)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6-28
  • 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发展路(银盖路-潭州大道)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JC2021-GC(XT)-0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发展路(银盖路-潭州大道)工程总承包(EPC) 已在 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备案,项目编码: 2103-430300-04-01-510051 。项目业主为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城市运营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发展路(银盖路-潭州大道)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规 模:( 1)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道路工程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支路,道路西起银盖路,东至仁隆路,全长603米,路幅宽24米,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2)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道路工程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支路,道路西起银盖路,东至潭州大道,全长959米,路幅宽30米,为城市支路,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3)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道路工程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城市次干路,道路南起九昭路,北至金鹏东路,全长1250米,路幅宽40米,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 4)发展路(银盖路—潭州大道)道路工程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次干路,道路西起银盖路,东至潭州大道,全长1001米,路幅宽30米,为城市次干路,双向两车道。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540 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设计节点工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建设内容施工图并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2.5 质量要求: 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②施工: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和市政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的设计( 施工图 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 〕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 3 投标人最低业绩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承担过 1 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7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 3 .1 设计类似业绩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其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落款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类似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按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落款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3. 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担任。

    3.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750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4.2 设计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业绩资料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认定。

    3. 5 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 6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

    3. 7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 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按照湘建建〔 2020 〕 208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3. 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 9 .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 9 .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 11 .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 11 .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列入异常名录 , 在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 11 .3 投标人存在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函或保证保险。

    5.3 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 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5.3.2 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 ”。

    5.3.3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3.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函。

    5.3.5 投标保函原件一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4 采用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 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详见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指南 > 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 “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4.2 投标保证金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 2021年 6 月 28 日~ 2021年 7 月 30 日 9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 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 7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 A 栋 2 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6.1 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 0731-55570390 。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九华经开区东风路与雅爱路交叉路口

    联 系 人: 方 先生

    电 话: 0731-55573766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三建兴城大厦 10楼

    联 系 人:王裕豪

    电 话: 15080779935

    1 2 .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2.1 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14 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12.2 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 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12.3 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 1 )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 2 )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 14 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 4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 37.2 ℃的。

    12.4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查看附件:

    仁隆路初步设计.pdf

    桂花路初步设计.pdf

    规划道路四初步设计.pdf

    发展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pdf

    招标文件(定稿).pdf

  • 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桂花路(银盖路-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仁隆路)、发展路(银盖路-潭州大道)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8-10
  •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湘潭经开区金融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桂花路(银盖路 - 潭州大道)、仁隆路(九昭路 - 金鹏东路)、规划道路四(银盖路 - 仁隆路)、发展路 ( 银盖路 - 潭州大道 ) 工程总承包( EPC ) 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 3 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 20 21 年 8 月 10 日至 20 2 1 年 8 月 13 日。

    招 标 人: 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31-55573766

    监管部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31-55570390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成员)

    湖南长沙丁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邵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兴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

    建筑安装工程费(元)

    费率92%,折算费用为146413308

    费率93.3%,折算费用为148482191.70

    费率 89.5 %,折算费用为 142434685.50

    施工图设计费(元)

    1137900

    1137900

    1137900

    预备费(元)

    16848700

    16848700

    16848700

    详细评审

    得分情况

    总分

    85.65

    80.20

    77.80

    设计技术部分

    18.12

    15.96

    13.72

    施工组织设计

    11.54

    10.97

    9.77

    项目管理机构

    10.40

    11.20

    10.40

    现场安全质量管理

    6.23

    6.33

    5.98

    信用评价

    10.92

    7.80

    8.52

    投标报价

    28.44

    27.94

    29.41

    工程业绩

    1. 张家界市沙堤大道建设工程二标段
    1. 祁阳县祁阳大道扩建提质工程

    1、郴州市苏仙区环东湖道路建设工程(B标段)

    获奖情况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姓名

    向宗幸

    熊盼盼

    罗国恒

    证书编号

    湘143091006106

    湘143151514493

    湘143131770024

    工程业绩

    张家界市沙堤大道建设工程二标段

    祁阳县祁阳大道扩建提质工程

    郴州市苏仙区环东湖道路建设工程(B标段)

    获奖情况

    /

    /

    项目施工负责人

    姓名

    向宗幸

    熊盼盼

    罗国恒

    证书编号

    湘143091006106

    湘143151514493

    湘143131770024

    工程业绩

    张家界市沙堤大道建设工程二标段

    祁阳县祁阳大道扩建提质工程

    郴州市苏仙区环东湖道路建设工程(B标段)

    获奖情况

    /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姓名

    刘阳

    尹华勇

    陈仕文

    证书编号

    A081810000000001409

    A08191000000002618

    粤高职证字第1703001003258

    工程业绩

    /

    /

    /

    获奖情况

    /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姓名

    张幸

    刘仕宏

    周鹏林

    证书编号

    B08203081500000091

    A08161000000000946

    B08173080100001219

    工程业绩

    /

    /

    祁阳县祁阳大道扩建提质工程

    获奖情况

    /

    /

    /

    投标担保信息

    担保机构

    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健世纪支行

    经营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3-37楼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3层

    深证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首层

    联系电话

    (86-755)28598888

    0755-28598888

    0755-82782926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人 设计 技术文件得分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评委 6

    评委 7

    1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成员)

    91

    97

    85

    90

    93

    89

    90

    2

    湖南华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员)

    74

    86

    70

    76

    79

    82

    77

    3

    创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

    50

    74

    66

    69

    79

    70

    69

    4

    湖南长沙丁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邵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75

    84

    76

    82

    83

    81

    77

    5

    湖南兴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

    46

    74

    63

    66

    80

    71

    69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 施工组织设计 得分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委 1

    评委 2

    评委 3

    评委 4

    评委 5

    评委 6

    评委 7

    1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

    湘潭市建筑设计院(成员)

    97

    98

    94

    96

    97

    97

    94

    2

    湖南华侨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员)

    85

    72

    77

    82

    81

    83

    77

    3

    创元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

    82

    72

    74

    77

    83

    84

    77

    4

    湖南长沙丁字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单位)邵阳市规划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93

    84

    89

    92

    94

    94

    89

    5

    湖南兴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牵头单位)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

    84

    82

    74

    77

    80

    87

    84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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